电竞下注-中国电竞赛事及体育赛事平台

當前位置:新聞 > 熱點新聞 > 正文

原告被告裁判文書截然不同 法官:這事辦得磕磣(4)

這樣看來,那份判決書只送達給三位被告中的其中一人,這其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也許只有當時這起案件的承辦人,也就是審判長李林成最清楚了。

當記者提出要見這個案子的承辦人,也就是審判長李林成的時候,綏中縣人民法院以各種理由拒絕了。

綏中縣人民法院的庭長和副院長先后都承認,這兩份截然不同的裁判文書確實是綏中縣人民法院發(fā)出的。再看這同一案件的兩份裁判文書,不管是判決書還是撤訴裁定書,都蓋有綏中縣人民法院的院印。同一案號的一個案子,出現(xiàn)兩份截然不同的裁判文書,在蓋章之前是否經過了審核程序,法院的院印又是怎么蓋出來的呢?

在記者的追問下,張偉說:“有毛病,這事。別查了,好不好,這事真是辦得磕磣,讓我們司法機關顏面掃地。”

從2013年結案到現(xiàn)在已經幾年了,如此明顯的錯誤,綏中縣人民法院為何一直沒有處理呢?對此,明紹權說:“因為他們也沒有找,我們也沒有發(fā)現(xiàn)?!?/p>

而實際上,從2015年趙洪利再次起訴時的庭審筆錄中可以看到,在被告質證環(huán)節(jié),被告拿出的第二個證據就是:2012綏民沙初字第00363號判決書一份。當時原告代理律師指出:怎么能出判決書,我提供本案的撤訴裁定書予以證明。在庭上,審判長回應:確實是一個案號。并且把這份判決書作為證據收納在了案卷中。

通過這份庭審筆錄足以證明,在2015年綏中縣人民法院就已經明確知道,2012年案子存在有兩份不同裁決文書的問題。但即便如此,依然沒有主動糾正這個錯誤。

張偉解釋說:“那個時候已經過了再審期限了,這個期限就是半年,判決裁定這個半年?!?/p>

趙洪利認為:“你說過六個月沒有申訴,我兩年多才看到這個判決書。你下了雙重判決,完了你還怪我申訴期超過了?”

推薦閱讀

24小時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