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不會因為屬于“他用我也用”的行業(yè)潛規(guī)則就變得合理,陋習也不會因為問題具有普遍性就能被漂白。此前,小米新款手機17Pro的宣傳海報上寫著“逆光之王”,但右下角小字注明“逆光之王是產品設計目標”,引發(fā)熱議,有人認為這是在玩“文字游戲”。
近日,羅永浩在直播中提到此事,稱用極小字標注“目標成為”再寫“最強”是行業(yè)普遍的陋習,并非小米獨創(chuàng)。星紀魅族集團中國區(qū)CMO萬志強表示,為了遵循法規(guī),各家都會有一些備注說明,但他強調魅族要求限定詞盡量明顯。
從網友反饋來看,在當下的手機、汽車等產品營銷話術中,這類“定語式營銷”確實不是罕見情形。這種設計既能用“之王”“最強”等極限詞制造強記憶點,又能用角落里的“免責補丁”來規(guī)避禁令。然而,這樣的設計本質上是對消費者的策略性欺騙,利用人腦“錨定效應”和視覺接收習慣來進行言過其實的營銷。
可以美化,但不可虛假;可以正面,但不可誤導,這是廣告應遵循的原則。那些“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廣告已經背離了名副其實的基本要求。例如,用戶奔著“逆光之王”的名頭去下單,卻發(fā)現那不代表真實的拍攝品質;為了“超長續(xù)航”的賣點去付款,到手后卻發(fā)現那不代表實際的續(xù)航能力。隨之而來的落差感,容易轉化為對貨不對板的不滿,進而損害品牌聲譽。
對商家來說,玩這樣的文字游戲無異于短期銷量導向對長期品牌價值的侵蝕。雖然營銷話術創(chuàng)新是企業(yè)在競爭中的突圍捷徑,但通過強對比性的文字設計一邊畫餅一邊埋雷,人為制造信息不對稱,只會揮霍用戶的信任。這種“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宣傳不僅會損害企業(yè)信譽,還會帶歪行業(yè)競爭秩序與發(fā)展生態(tài)。最終,用戶會在看廣告時提高警惕,消解消費市場長期積累的情感資產和信任基石。
近日來,商品廣告上的大字與小字引發(fā)消費者關注。廣告中占據顯著位置的大字用來突出商品功效、銷量、折扣等吸引眼球的信息;而邊緣位置的小字則對大字信息作出補充和解釋,意圖消除可能帶來的責任
2025-10-16 11:50:59大字吸睛9月30日,小米汽車就“2200MPa小米超強鋼”被小字標注為“項目名稱”的問題作出回應。企業(yè)表示,在展示技術參數、法律條款和研發(fā)背景等復雜內容時,常使用小字備注提供補充說明
2025-10-01 07:09:06小米回應小米超強鋼小字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