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暴力打擊,張女士沒有退讓,在受到不公正的處罰時,她依然堅持抗爭,將打擊轉(zhuǎn)化為前進的動力。近日,許多人通過網(wǎng)絡了解到她的故事,這起持續(xù)四年的案件最初被認定為互毆,最終法院再審認定為正當防衛(wèi)。盡管現(xiàn)在生活重回正軌,但張女士表示,如果再次遇到類似情況,她會選擇不還手。
張女士說,以后遇到這種情況,要么就讓人打幾下不還手,要么就直接跑出去。她寧愿吃虧也不愿意再經(jīng)歷同樣的困境。從2020年到2024年,她一邊打官司討說法,一邊繼續(xù)經(jīng)營飯店維持生計。雖然最終贏得了官司,但她深知這個過程有多艱難。
這起引發(fā)四年官司的沖突源于張女士制止了一位醉酒顧客用桌子邊緣開瓶蓋。監(jiān)控畫面顯示,醉酒顧客先動手,三次揮拳將張女士打倒在地,而張女士則順手拿起桌上的啤酒瓶進行反擊。警方到場后,認定醉酒顧客劉某尋釁滋事毆打張女士,處以行政拘留六日。張女士因用啤酒瓶將劉某頭部打傷,構成輕微傷,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罰款200元。
張女士本以為接受完處罰,事情就會結束,沒想到不久后劉某又找到她,要求賠償四萬元。2021年5月,張女士提起行政訴訟,但半年后被駁回。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兩審法院都認為,盡管張女士的行為是被迫反擊,但仍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因此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得當。
在律師建議下,張女士向檢察機關提出監(jiān)督申請。檢察機關重新審查了沖突現(xiàn)場,最終以正當防衛(wèi)為由向法院提出抗訴。淄博市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楊剛表示,站在普通人的角度看,張女士在緊急狀態(tài)下被迫利用身邊物品進行還擊,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應受到行政處罰。
近年來,隨著昆山于海明案、福州趙宇案等案件的報道以及電影《第二十條》的上映,“正當防衛(wèi)”的理念深入人心。刑法第二十條被激活,劃分出“罪與非罪”的邊界
2025-05-21 09:30:33被打還手系正當防衛(wèi)還是互毆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經(jīng)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明確公民對不法侵害行為有權采取防衛(wèi)性措施,保護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
2025-06-28 21:26:32明年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