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昆山于海明案、福州趙宇案等案件的報道以及電影《第二十條》的上映,“正當防衛(wèi)”的理念深入人心。刑法第二十條被激活,劃分出“罪與非罪”的邊界。然而,對于未達到犯罪程度、面臨行政處罰的情況,是否適用正當防衛(wèi)制度仍存在疑問。
山東淄博一家飯店老板張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她在被打后選擇還手,結果被認定為互毆。這起治安處罰案件歷經(jīng)法院一審二審、檢察院抗訴及法院再審改判,最終通過司法接力,讓“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精神穿透到治安案件領域。
2020年11月22日晚上9點多,張女士與醉酒顧客劉某發(fā)生沖突。劉某在店內用桌角開啤酒瓶,導致桌子受損。張女士勸阻時,劉某情緒激動,摔酒瓶并辱罵張女士。隨后劉某三次揮拳打向張女士,張女士拿起啤酒瓶反擊。兩人扭打在一起,很快被周圍顧客拉開。整個過程不到一分鐘。
接到報警后,當?shù)嘏沙鏊窬s到現(xiàn)場,查看視頻并詢問當事人后,認定劉某尋釁滋事毆打張女士,處以行政拘留六日;張女士用啤酒瓶將劉某頭部打傷,構成輕微傷,決定對張女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罰款200元。
張女士認為自己是被迫還手,但接受了處罰。不久后,劉某要求張女士賠償4萬元,否則起訴她。張女士感到困惑,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她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一審和二審法院均駁回了她的請求,張女士繼續(xù)申請再審,山東省高院也駁回了她的再審申請。
張女士并未放棄,向檢察機關提出監(jiān)督申請。檢察官注意到,張女士店內的靠墻裝有鐵質暖氣片,不排除劉某撞到暖氣片導致面部受傷的可能性。法醫(yī)鑒定意見支持這一觀點。檢察官認為,既然劉某面部輕微傷的成因不確定,公安機關認定“張女士用啤酒瓶將劉某打傷”存在疑問。因此,檢察機關以公安機關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由提出抗訴,要求法院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近年來,隨著昆山于海明案、福州趙宇案等案件的報道以及電影《第二十條》的上映,“正當防衛(wèi)”的理念深入人心。刑法第二十條被激活,劃分出“罪與非罪”的邊界
2025-05-21 09:30:33被打還手系正當防衛(wèi)還是互毆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經(jīng)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明確公民對不法侵害行為有權采取防衛(wèi)性措施,保護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
2025-06-28 21:26:32明年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