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院不到一周去跑步猝死 家屬訴健身房獲賠!2024年11月,楊某因血糖升高多日入院治療。出院時,醫(yī)院診斷他存在2型糖尿病伴血糖控制不佳、高脂血癥、主動脈瓣關閉不全、二尖瓣關閉不全、肝血管瘤等問題。然而,在出院不久后的12月1日,楊某前往健身房跑步,隨后在跑步機上暈倒,送醫(yī)后不幸身亡,死亡原因為心源性猝死。之后,楊某家屬將健身房及健身房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一審法院判決,由健身機構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楊某家屬各項損失96202.11元,同時健身房退還楊某此前繳納的會員費用1076元。據(jù)判決書顯示,楊某于2024年3月14日成為該健身房的會員,會員時長兩年。2024年11月21日,楊某因血糖升高5天再次入院接受治療,并于2024年11月25日出院,醫(yī)院診斷建議為2型糖尿病伴血糖控制不佳,2型糖尿病性酮癥;高脂血癥;高尿酸血癥;左房擴大,左室擴大,主動脈瓣關閉不全(輕度)二尖瓣關閉不全(輕度);脂肪肝;肝血管瘤。
12月1日晚,楊某在跑步機上鍛煉時昏迷倒地,健身房工作人員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并等待醫(yī)護人員到來。楊某被送往醫(yī)院后經(jīng)搶救無效去世,醫(yī)院出具的死亡醫(yī)學證明顯示死亡原因為心源性猝死。公安機關勘查現(xiàn)場后出具非正常死亡證明,排除了刑事案件可能。
事發(fā)健身房曾投保某保險公司的公眾責任保險,人身傷害事故每人每次賠償限額為100萬元。楊某家屬認為,作為專業(yè)的健身機構,健身房在辦理會員時應對健身項目的風險作必要的提示并對會員身體健康進行了解。健身房應制訂充分、有效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藥品、設備和掌握急救技能的教練人員,并在突發(fā)狀況后采取相應急救措施。
健身房一方則認為,健身房作為消費場所,在會員辦理入會服務時并無權力強制要求會員提供健康狀況體檢報告。本案中,健身房工作人員已經(jīng)將風險告知了楊某,且健身房內(nèi)多處張貼警示標語,盡到了充分的提示和告知義務。
2024年11月,楊某因血糖升高多日入院治療。出院時,醫(yī)院診斷其存在2型糖尿病伴血糖控制不佳、高脂血癥、主動脈瓣關閉不全、二尖瓣關閉不全、肝血管瘤等問題
2026-03-27 09:24:19男子出院不到一周跑步時猝死2024年11月,楊某因血糖升高多日入院治療。出院時,醫(yī)院診斷他存在2型糖尿病伴血糖控制不佳、高脂血癥、主動脈瓣關閉不全、二尖瓣關閉不全、肝血管瘤等問題
2026-03-30 14:26:59男子出院僅6天健身時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