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某春故意殺人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處李某春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經(jīng)審理查明,李某春與吳某莉為夫妻,在陜西白水縣經(jīng)營面館。自2024年6月以來,因吳某莉在網(wǎng)絡上有不當交友行為,二人產(chǎn)生矛盾。同年9月4日,李某春酒后與吳某莉在面館再次發(fā)生爭執(zhí),李某春對吳某莉?qū)嵤?,并向其澆灌常溫面湯,最終導致吳某莉窒息死亡。法醫(yī)鑒定顯示,吳某莉系因呼吸道吸入面湯而窒息死亡。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李某春因婚姻家庭矛盾,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鑒于李某春有自首情節(jié),被害人吳某莉?qū)Ρ景赴l(fā)生有一定責任,且李某春取得了被害人親屬諒解,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2月19日,該案在陜西渭南白水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被害人家屬表示,被告人李某某對于家暴、灌面湯等行為均不承認,辯稱沒有打人,所有行為只是嚇唬妻子。李某某當庭對被害人家屬表達了歉意,但家屬表示不接受道歉,一切等待法院判決。
案件材料顯示,2024年9月4日凌晨,李某春酒后與妻子吳女士因感情糾紛在自家經(jīng)營的“攢勁面館”發(fā)生爭吵,使用鋼尺、皮帶、菜刀等工具對其實施毆打,隨后用面湯澆灌,并將其拖入鍋中,致其背部、小腿多處受傷。經(jīng)鑒定,吳女士系面湯誤吸入呼吸道致哽死。事發(fā)時,這鍋面湯溫度接近70攝氏度。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