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趙退休后經(jīng)人介紹與李女士相識。談婚論嫁時,他給予對方12萬元現(xiàn)金和一條金項鏈作為彩禮。然而,雙方尚未領取結婚證,李女士便以性格不合為由提出分手,并拒絕返還財物,稱其為“自愿贈與”。
這筆款項是口頭約定的彩禮,老趙想要回但擔心無法證明。律師指出,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即使沒有書面證據(jù),結合談婚論嫁的背景、支付時間、金額及當?shù)亓曀?,在司法實踐中通常會被認定為彩禮。鑒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老趙有權要求李女士返還相應彩禮。
小布和小顧曾是一對甜蜜的情侶。交往期間,小布多次向小顧轉賬,金額從1000元到10000元不等,每次轉賬均備注“自愿贈與”。分手后,小布起訴至法院,要求小顧返還戀愛期間的所有轉賬20萬元
2025-08-31 09:21:55男子轉賬20萬備注自愿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