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刺客坐地起價獲刑3年強迫交易罪受懲。
請家政機構搬家,卻遭遇中途加價,甚至受到威脅,你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搬家刺客”?近日,南通市崇川區(qū)人民法院對一起強迫交易案作出一審判決,某家政服務部負責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萬元。
搬家達到目的地后,工人忽然提出加價
潘先生原計劃將其手作工作室整體搬遷,于是通過第三方網(wǎng)絡平臺預約同城搬家服務。他事先將準備搬運的東西拍照發(fā)送給搬家公司客服,仔細核對了搬運價格、時間、地址,客服確認搬家費最高不超過700元。
當天,搬家公司派出兩名工作人員上門,將東西全部搬上車后運到新地址。到達目的地后,工作人員忽然提出要加收工時費,總費用共計1820元。
潘先生頓時傻了眼,在僵持了一個多小時后,因害怕對方報復,只好咬牙付了錢。收錢后,兩名工作人員沒有把東西搬上樓就直接離開了。事后,潘先生立即向第三方網(wǎng)絡平臺投訴,并向公安機關報警。
經(jīng)查,被告人張某伙同他人成立家政服務部從事裝卸搬運等業(yè)務,并招募十余人作為貨車司機、搬運工。為吸引客戶,該家政服務部在多個第三方平臺發(fā)布搬家廣告,以低于市場價格的“一口價”作為幌子吸引消費者下單,然而事后加價才是其“營利門道”。
如遭到客戶拒絕或質疑投訴時,張某則與客服串通或自己充當客服,以“平臺報價不算數(shù)”“工人很辛苦”等話術進行敷衍。因擔心報復,大多數(shù)消費者無奈妥協(xié)接受。
法院:構成強迫交易罪,判刑三年
經(jīng)過坐地起價,該服務部每單賺取的實際費用是“一口價”的數(shù)倍。通過上述手段,張某等人強迫37名被害人在搬家過程中接受加價,交易金額共計15165元。
劉女士在網(wǎng)上下單了158元的搬家服務,但現(xiàn)場工作人員卻要求她支付900元的人工費。面對質疑,工作人員不僅言語威脅,還恐嚇辱罵。無奈之下,劉女士只能被迫付款
2025-06-24 21:09:04女子158元搬家被坐地起價強收900元5月14日,網(wǎng)絡平臺用戶“二手農(nóng)機收割機通北”發(fā)布視頻稱河南“新蔡多地農(nóng)民稱收割機坐地起價,上街攔住收割機不讓走”。
2025-05-16 10:38:42辟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