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報道,胡強曾陷入“周公子”炫富輿論風波。2022年7月,江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員工周劼在朋友圈炫耀個人背景,引發(fā)社會關注。其中,他自稱遇到了胡強,“胡副省長給了我一根煙……是那種1200一條的煙,外面買不到。”周劼言論引發(fā)網(wǎng)友關注后,江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通報稱,周劼并無所謂“深厚背景”,其多條朋友圈內(nèi)容為編造,不存在某省領導給他遞香煙的事情。隨后,周劼回應新京報稱,朋友圈的一些言論存在夸大不實的成分,對于自己不當言論給單位及其他人造成不好的影響,感到十分抱歉和后悔。
胡強在擔任江西省財政廳廳長期間,該單位曾發(fā)生多名黨員干部向中央巡視組提供虛假材料問題。2016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江西省進行了巡視“回頭看”,隨后反饋了巡視意見。中共江西省委發(fā)布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透露,針對“江西省財政廳多名黨員干部向中央巡視組提供虛假材料”問題,對省財政廳提供支部活動記錄造假情況的責任人員進行問責,已給予1人黨內(nèi)警告處分,對1人誡勉談話、2人提醒談話、1人批評教育。上述人員均作出書面檢討并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上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龍巖市中院于2025年4月2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胡強涉嫌受賄一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胡強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胡強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胡強利用擔任江西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書記、廳長,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職務晉升或調(diào)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517萬余元。龍巖市中院認為,胡強的行為構(gòu)成受賄罪,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胡強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jié);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張香奈兒包的照片在烏蘭巴托街頭引發(fā)了數(shù)萬人的抗議,總理奧云額爾登精心打造的“平民政治家”形象也因此崩塌。市中心廣場上,示威者的怒吼聲劃破夜空
2025-06-03 23:11:12蒙古國總理下臺謝罪反映了什么6月10日,一網(wǎng)民在直播平臺語音連線時自稱其父親為機長,母親為招飛辦主任,并稱航空公司曾為他“改變招生規(guī)則”。東航對此表示,該網(wǎng)民所述內(nèi)容不實
2025-06-11 08:21:16男子直播炫富自稱父親是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