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聚寶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騙取出口退稅一案,近日再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作為一家曾創(chuàng)下年出口額超4億元的地方“明星企業(yè)”,其因卷入“騙稅”風波,董事長及多名相關人員被捕入獄,案件歷經(jīng)六年仍未塵埃落定。如今進入重審二審階段,被告人集體翻供“不認罪”,庭審局面陷入拉鋸。
案件回顧:明星企業(yè)跌落谷底
聚寶源公司坐落于遼寧阜新皮革園區(qū),以皮草服裝為主打產(chǎn)品,出口量一度位居當?shù)厥孜?。董事長宋明遠,河北棗強人,曾被視為帶動地方外貿(mào)的代表人物。然而,2019年9月,稅務稽查部門提供的線索揭開了案件序幕,宋明遠在老家被朝陽警方帶走,北京雅寶路市場的多名收貨員及公司會計也相繼被捕。
檢方指控,2017年至2018年間,宋明遠伙同他人通過虛假報關、虛開增值稅發(fā)票等手段,共計騙取國家出口退稅786萬元,并虛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1840余萬元。2020年,案件正式起訴,但因證據(jù)不足一度撤訴,隨后又重新追加指控。
曲折審理:一審有罪 二審撤判
2023年6月,凌源市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聚寶源公司及6名被告人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公司被判處罰金1000萬元,宋明遠獲刑10年并罰款800萬元,其余被告人被判處四年至六年不等的刑期。
然而同年12月,朝陽市中級法院二審認為“一審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撤銷判決,發(fā)回重審。案件再次回到原點。
重審一審:再判有罪 辯護人質(zhì)疑程序
進入重審后,凌源市法院公開開庭,宋明遠等人當庭翻供,堅稱偵查階段供述系被刑訊逼供。辯方強調(diào),檢方曾以“證據(jù)不足”撤訴,卻未退回公安機關補偵,而是自行收集證據(jù)重新起訴,涉嫌程序瑕疵。
辯護律師還指出,涉稅案件應符合“票據(jù)流、貨物流、資金流”三流合一的認定標準,而現(xiàn)有證據(jù)多為口供及單證,難以支撐完整鏈條。
但法院最終并未采納辯方意見,2024年11月,凌源市法院再度作出有罪判決,維持宋明遠10年刑期,罰金數(shù)額略有調(diào)整。
重審二審:控辯交鋒 新證據(jù)成焦點
宋明遠等人不服,再次上訴。2025年7月、8月,朝陽市中級法院連續(xù)兩次開庭。辯方遞交多項新證據(jù),其中包括海關查驗錄像,認為能證明涉案貨物真實出口;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情況說明,質(zhì)疑偵查階段取證的合法性,并申請啟動“排非”程序。
公訴人則堅持認為現(xiàn)有證據(jù)已足以證明犯罪事實,宋明遠等人的翻供理由不足以推翻原有認定。
庭審結束后,合議庭并未當庭宣判,也未明確是否還將繼續(xù)開庭,案件走向依然撲朔迷離。
作為一家曾被譽為地方經(jīng)濟支柱的企業(yè),聚寶源案從“明星出口企業(yè)”到“騙稅嫌疑單位”的轉(zhuǎn)折,引起廣泛關注。六年來,案件幾度反復,涉及撤訴、重審、翻供、程序爭議,甚至延伸出對刑訊逼供、證據(jù)鏈完整性的討論。
如今,隨著案件進入重審二審,控辯雙方對證據(jù)及程序的博弈再度升級。最終結果如何,不僅關系到被告人的命運,也將對涉稅案件的司法實踐與社會信任度產(chǎn)生深遠影響。
——遼寧聚寶源騙稅案,仍在等待二審的終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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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6:35:16入室搶嬰案兩名嫌犯當庭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