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州玉環(huán),一名女子看見路邊有輛電瓶車后座上有一袋水果和幾件衣物,竟教唆女兒下車將兩袋物品順走。等民警上門時,女子順來的衣物已經(jīng)穿在自家小孩身上,水果也被吃完,而該女子還認(rèn)為自己的行為沒有什么大不了,東西不貴,把錢賠了就行。民警調(diào)查得知,女子家境并不困難,最終,該女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2天的處罰。
某企業(yè)在招聘要求中并未限制求職者性別,卻以“招男性”為由婉拒女性求職者。上海浦東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并最終判決涉事公司賠償女性求職者精神損害賠償金3000元
2025-04-09 23:57:58公司稱招男性女子起訴后獲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