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7歲女童失蹤遇害案近日有了新進展。6月22日,強奸并殺害7歲女童的安徽男子朱佳琦已于6月6日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死刑。
法院布告稱,朱佳琦1997年9月10日出生于安徽省碭山縣,初中文化,無業(yè)。2021年10月30日上午,他在湖南省長沙縣一路口交匯處遇到被害人張某某(歿年7歲),將其騙至樹林邊,推倒在地,捂其口鼻并勒住脖子,隨后將其抱入山溝下的樹林中實施奸淫后逃離。張某某因被扼、勒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同年11月2日,朱佳琦在長沙市雨花區(qū)被民警抓獲。
法院依法對朱佳琦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判決后,朱佳琦未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同意判決,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準朱佳琦死刑,并于2025年6月6日執(zhí)行死刑。
2021年10月30日,長沙市長沙縣三合社區(qū)7歲女童張某某被發(fā)現(xiàn)走失。家屬及所在社區(qū)發(fā)布尋人啟事,稱女童于長沙師范學院附近走失,失蹤時身穿粉紅色衛(wèi)衣,腳穿毛拖鞋。失蹤兩天后,女童被找到但已不幸身亡。女童父親張先生回憶,當天早上女兒騎自行車出門玩,直到13時還未回家,家人四處尋找。最終在距自行車幾百米遠的一片樹林中找到了衣物不整的女兒。曾有村民看到孩子失蹤前跟一名20多歲的陌生男子在一起。
案發(fā)后,長沙警方發(fā)布協(xié)查通報,懸賞10萬元抓捕犯罪嫌疑人朱佳琦。2021年11月2日凌晨,民警將朱佳琦抓獲歸案。經(jīng)審訊,朱佳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jù)裁判文書顯示,2021年8月,朱佳琦跟隨父親來到長沙縣星沙地鐵站做水電安裝工作。因欠網(wǎng)貸心感煩悶,同年10月28日,他從工地出走。10月30日早上,朱佳琦游蕩到長沙師范學院附近,在一路口交匯處遇到了張某某。朱佳琦幫張某某修車,二人開始交談。此時,朱佳琦產生了將張某某殺害的想法,遂以看小兔子為名騙其來到樹林邊,以殘忍手段致其死亡。最后,朱佳琦逃離現(xiàn)場,將外套丟棄在馬路旁的下水道井中,并從路邊找了一輛自行車向湘陰、益陽等地逃竄。
法院認為,朱佳琦因生活不順,欠下一萬元網(wǎng)貸心生煩躁,在外游蕩過程中偶遇不滿8周歲的幼女被害人,見四下無人,為發(fā)泄自己煩躁的情緒,殘害沒有反抗能力的幼女被害人,并對其實施奸淫,其罪行極其嚴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極大,決定對其不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決朱佳琦犯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決定執(zhí)行死刑,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jīng)濟損失46437元。
備受關注的“長沙7歲女童失蹤遇害案”近日有了新進展。6月22日,了解到強奸并殺害7歲女童的安徽男子朱佳琦已于6月6日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死刑
2025-06-24 09:25:08奸殺7歲女童兇手被執(zhí)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