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夜經濟逐漸升溫,晚間6-10點停車需求激增,但隨之而來的問題也日益凸顯。有消費者反映,濟南部分停車場夜間收費過高,超時一分鐘就按“包夜”收費。
近日,市民李先生在黃金時代廣場就餐時因停車費問題感到不滿。他于18:58駛入停車場,21:55離開,實際停車2小時57分鐘。按白天6元/小時的標準,本應支付18元,但因該停車場規(guī)定21:30后統(tǒng)一收取10元“過夜費”,最終支付了28元。李先生認為,夜間停車收費應該更人性化,短時停車應按實際時長計費。
記者來到黃金時代廣場停車場,其入口處的收費公示牌顯示,每天7:00-21:30停車收費標準為10元/時(優(yōu)惠后6元/時),21:30—次日7:00收費標準為20元/次(優(yōu)惠后為10元/次)。工作人員表示,21:30后出場系統(tǒng)會自動加收10元夜間費,哪怕只超1分鐘。
類似遭遇的消費者不在少數(shù)。有網(wǎng)友稱,在濟南藍石·趵北6號停車場停放1小時50分鐘,支付了白天時段費用10元加夜間費15元,合計25元。還有網(wǎng)友在濟南市開元廣場夜間跨時段停放55分鐘,被收取10元夜間費。魯糧資產停車場也有類似情況,僅停56分鐘仍被按次收取5元夜間費。
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明湖廣場、保利中心、高新會展車場等部分停車場也存在夜間停車“一刀切”收費的情況。這些停車場大多位于商圈、餐廳或景區(qū)附近,車位晚上使用率較高。消費者若超時、短時停放,可能需要多繳納少則2元、多則10元以上的費用。不少消費者表示,夜間優(yōu)惠停車本意是便民,但這種收費方式反而成了負擔。
那么,這樣的收費標準是否合理?濟南市發(fā)改委價格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黃金時代廣場、開元廣場等停車場均屬于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停車設施,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guī)定,除了政府定價的停車場外,其他停車場的經營單位可以根據(jù)自身的成本和供求關系等自主制定收費標準。只要停車場在顯著位置公示停車服務收費標價牌,標明停放車輛類型、收費標準等信息,則收費行為合法。消費者可在進入停車場時充分了解收費標準,根據(jù)實際情況自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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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 22:25:57濟南無證駕駛頂包事件被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