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退休突遭解聘教師發(fā)聲 31年教齡終獲退休認可。4月13日,張莉就“任教31年臨近退休遭解聘”一事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她提到,泰安技師學院人事處于3月1日電話通知她的合同到期,不再續(xù)簽,并要求她在解除終止協議證明書和補償協議書上簽字。張莉提出希望續(xù)簽勞動合同并解決退休保障問題,并多次撥打12345反映情況。四個月后,學院同意為她辦理退休手續(xù)。然而自3月1日起,學院單方面停止了她的工作,停發(fā)工資,終止繳納各項保險。
張莉指出,泰安技師學院人事處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說謊,稱2月份已通知她合同到期,并給出了續(xù)簽或不續(xù)簽拿補償金的方案。但實際上,她是在3月1日接到電話,內容是合同到期不再續(xù)簽。
張莉曾是山東省泰安市泰安技師學院的一名合同制教師,自1993年起在該學院及其前身學校連續(xù)工作31年,今年滿50歲。2024年2月,學院以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xù)期為由終止了她的合同。對此,學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會滿足她提出的退休要求,并一直在與她溝通,等待她來辦理退休手續(xù)。
張莉還提到,學院長期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直到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才開始簽訂。多年來,她的工資一直較低,從2002年的每月500元到最后每月僅2000元左右,與有編制的教師相比差距懸殊,從未享受過同工同酬的待遇。盡管她在學院和其他有編制的教師做同樣的工作,并多次獲得各類獎項和榮譽,但這些并未改變她在學院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學院人事處負責人解釋稱,去年2月份確實給張莉打了電話,告知她合同到期,并提供了續(xù)簽或不續(xù)簽的選擇。如果選擇不續(xù)簽,學院將支付補償金。張莉當時不同意這個方案,要求在學院退休。經過與相關部門及律師溝通,學院最終同意了她的要求,并在去年6月給她一份書面文件,同意為其辦理退休并依法享受養(yǎng)老待遇,張莉也在文件上簽字確認。
4月13日,張莉發(fā)表文章陳述自己在泰安技師學院任教31年后臨近退休被解聘的經歷。據她所述,學院人事處于3月1日通知她的合同到期,并要求她在解除終止協議證明書和補償協議書上簽字
2025-04-14 08:00:32任教31年臨近退休遭解聘當事人發(fā)聲4月13日,張莉就“任教31年臨近退休遭解聘”一事發(fā)文陳述。文中提到,泰安技師學院人事處3月1日打電話通知她合同到期,不再續(xù)簽,并要求她在解除終止協議證明書和補償協議書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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