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拐賣17名兒童的人販余華英被執(zhí)行死刑。根據(jù)二審判決,她的個人財產(chǎn)被全部沒收,并需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妞花、張某、侯某某、魏某某、劉某某、申某某每人3萬元經(jīng)濟損失。盡管余華英已經(jīng)去世,但她還留有30萬元的債權(quán)。楊妞花的律師表示,將申請強制執(zhí)行這筆民事賠償。
12月19日(下周四)上午9時30分,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開庭。
2024-12-10 13:20:40楊妞花回應(yīng)人販子余華英上訴24日,楊妞花向澎湃新聞表示,法院可能判處余華英死刑,而余華英的求生欲可能會促使她上訴。楊妞花回憶起與余華英在法庭上的對視時感到非常憤怒。當時,楊妞花和公訴人坐在一起,法警將余華英帶上庭時正好面對著她
2024-10-25 11:09:02楊妞花回憶與余華英的15秒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