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遭強奸警方不予立案
10月29日,“臨夏12歲女孩遭多人強奸,警方未立案”一事有了新進展。女孩的叔叔表示,檢方已受理其對辦案民警瀆職、濫用職權的控告,并稱案件正在辦理中,辦結后會通知。
此前,女孩叔叔在網上發(fā)布《舉報信》后,此事引起了輿論關注。2023年4月17日,臨夏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對被告人馬某甲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對被告人司某某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對被告人馬某乙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對被告人周某某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12歲女孩遭強奸警方不予立案!
公眾對此案產生疑問:犯罪事實如此清晰,為何在2021年8月6日,臨夏市公安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同年9月3日,臨夏市公安局在《刑事復議決定書》中稱,認為此前該局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書》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準確、程序合法,決定維持原決定?,F在看來,這些說法成了一個大笑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應從重處罰。相關民警的不作為引發(fā)質疑,盡管當地澄清四名被告人均是普通農民,但仍未消除公眾疑慮。更嚴重的是,當時案件移交至臨夏市檢察院后,檢察院認為該案不構成犯罪,決定對嫌疑人不予逮捕并辦理了取保候審。
事件引起輿論關注后,犯罪嫌疑人迅速被當地公安刑拘,四天后被當地檢察院批準逮捕。處理速度與當初的不作為形成鮮明對比。相關人員辦案出現嚴重差錯,當地已依規(guī)依紀依法對州市檢察、公安機關12名履職不到位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處理。
受害人家屬對相關民警瀆職、濫用職權等提出控告,要求將事情調查清楚。當地對責任人的處理不能輕拿輕放,必須查明原因,確保公正。
10月29日,“臨夏12歲女孩遭多人強奸,警方未立案”一事有新進展,女孩叔叔告知,檢方已受理其對辦案民警瀆職、濫用職權的控告。檢方回應案件在辦理,辦結后會通知。
2024-10-31 11:32:2712歲女孩遭強奸未立案民警被控告近日,一博主發(fā)文稱某格斗俱樂部負責人向警方報案,指控王寶強及其公司在電影《八角籠中》的票房分成等問題上涉嫌對該俱樂部進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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