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臨夏12歲女孩遭多人強奸,警方未立案”一事有了新進展。女孩的叔叔表示,檢方已經(jīng)受理了他對辦案民警瀆職、濫用職權的控告。檢方回應稱案件正在辦理中,辦結后會通知。
該事件回顧顯示,甘肅臨夏一名12歲女孩被強奸案最終宣判。2023年4月17日下午,臨夏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馬某甲、司某某、馬某乙和周某某的強奸案。法院對馬某甲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對司某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對馬某乙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三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精神撫慰金及醫(yī)療費等共計94500元。對周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精神撫慰金及醫(yī)療費等共計31500元。
經(jīng)審理查明,馬某甲、司某某于2021年7月30日強奸未成年人,馬某乙為二人提供幫助。周某某于次日也實施了強奸行為。法院認為四人的犯罪行為性質(zhì)惡劣,情節(jié)嚴重,均已構成強奸罪,應依法嚴懲。
2021年暑假,12歲的燕燕(化名)經(jīng)歷了噩夢般的網(wǎng)友見面后報案被強奸,但公安局不予立案,三名嫌疑人被抓后又被釋放。根據(jù)舉報信內(nèi)容,2021年7月30日,燕燕被在網(wǎng)上認識的三名男子騙到臨夏市并遭到強奸。家屬報案后,三名男子被帶回訊問,但公安局以無犯罪事實發(fā)生為由決定不予立案。盡管家屬多次申請復議和復核,直到2022年初案件才以“組織未成年人淫亂罪”立案。然而,檢察院認為該案不構成犯罪,決定不予逮捕嫌疑人。
2022年5月30日,馬先生發(fā)布的《舉報信》引發(fā)廣泛關注。次日,當?shù)卣闪⒙?lián)合調(diào)查組進行全面調(diào)查。隨后,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并批準逮捕。今年3月27日,案件在臨夏市法院開庭審理,多名犯罪嫌疑人當庭認罪認罰,并向受害者家屬表達歉意。
10月29日,“臨夏12歲女孩遭多人強奸,警方未立案”一事有新進展,女孩叔叔告知,檢方已受理其對辦案民警瀆職、濫用職權的控告。檢方回應案件在辦理,辦結后會通知。
2024-10-31 11:32:2712歲女孩遭強奸未立案民警被控告10月29日,臨夏12歲女孩遭多人強奸但警方未立案一事有了新進展。女孩的叔叔透露,檢方已經(jīng)受理了他對辦案民警瀆職、濫用職權的控告。檢方表示案件正在辦理中,辦結后會通知
2024-11-01 15:18:26遭強奸未立案民警被控瀆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