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韓語,朗薇只能找最臟最累的活。她在首爾的第一份工作是通過中介找的,在建筑工地的食堂給工人做飯。每天要洗六七百斤大米。
剛開始不會說韓語,她只得看老板的眼色行事。時間長了點,一段話里她能聽懂一兩句,其余的只能通過手勢比劃或者猜測對方的眼神。也因此,她更容易出些小差錯。
第一份工作,朗薇只做了一個月。她感覺自己做什么都不對,總被老板指責(zé)?!坝袝r被人欺負(fù)、被排擠”,所以她選擇不干了。之后,她在一個烤肉店里干了5年。一開始,她的工作是刷碗,10個手指頭都刷破了。頭天晚上腫起來,第二天皮膚順著裂紋就爆開了。
有一天,她連刷了14個小時的碗,那天飯店接待了200多人的旅行團(tuán)。后來,飯店還接過2000人的團(tuán),她感覺有刷不完的碗。有時被挑刺,她選擇忍氣吞聲。
老板喜歡她努力工作的勁頭,就讓她在前臺做接待。前臺沒有語言要求,因為飯店主要接團(tuán)餐,只需跟中國導(dǎo)游說幾句話,如果接待的旅游團(tuán)是東南亞的人,也只需問幾張桌幾個人,安排好餐桌就行。
這家飯店的工資比其他飯店一個月多五六百元人民幣。朗薇有合法簽證,飯店會和她簽勞動合同,給她買四大保險,包括退職金、意外保險、健康保險和失業(yè)險。每月的保險費飯店交一半,她出一半。
后來,她又去到距離首爾160公里外的大田,在一家飯店工作,自己則租住在一個10多平方米的公寓里,門口有一個小小的廚房,租金每月是1300元人民幣。每個月賺的錢只夠養(yǎng)孩子和供國內(nèi)的房貸。
三年后,她嘗試過在工地和水泥,一天賺500元人民幣。她也在面膜工廠工作過,因為身體不好,就不再繼續(xù)簽合同、打長工。
在韓國時,朗薇性格樂觀,她想,只要自己努力生活,多付出一點,就會有回報。遇到不順、想家想孩子的時候,再難熬,她都憋在心里,也不會哭,和家里人報喜不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