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認為,小雅父母簽訂離婚協(xié)議時,她已年滿18周歲,起訴時更是23周歲的成年人,且身體健康、具備獨立生活能力,不符合“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法定情形。父母在離婚協(xié)議中約定支付本科階段費用,本質上是基于親情的贈與行為,而非法定義務的延伸。研究生教育不屬于義務教育范疇,要求父親繼續(xù)承擔相關費用于法無據,最終判決駁回小雅的訴訟請求。

這場官司的判決讓不少人陷入沉思。從人情倫理來看,我國歷來有父母供養(yǎng)子女完成高等教育的傳統(tǒng),多數有經濟能力的父母愿意為子女的學業(yè)保駕護航。從道德層面而言,對于尚未經濟獨立的在讀研究生,父母給予適當支持確實能幫助孩子更專注地追求學業(yè)。但法律的邊界同樣清晰:父母對成年子女的撫養(yǎng)義務僅限于“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高等教育階段的供養(yǎng)更多依賴親情與道義。正如法官所言,當代青年在求學期間通過勤工儉學、申請助學貸款等方式承擔部分開銷,既是培養(yǎng)獨立自主能力的過程,也是對父母養(yǎng)育之恩的體諒。

家庭和諧的維系從來不是單方面的付出。父母在法定范圍內給予子女必要支持是責任所在;成年子女理解父母的壓力與不易,主動扛起人生責任,更是成長的必修課。這場關于撫養(yǎng)費的糾紛或許也能讓更多人明白:親情需要相互包容,責任需要共同擔當。
泰國刑事法院駁回了對前總理他信涉嫌褻瀆王室的起訴。法院認為,涉案視頻只是采訪內容的部分片段,原告無法證明視頻是否經過剪輯。此外,視頻中的言論并未直接指向國王,因此法院決定駁回起訴
2025-08-22 16:51:42泰國刑事法院駁回對他信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