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胖東來發(fā)布了《胖東來侵犯人格尊嚴的補償標準》,列舉了202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共33例員工被侵犯人格尊嚴的案例,總補償金額達359000元。在這33個案例中,有3名員工獲得了5萬元的補償。其中一個具體事例顯示,一名員工在聯(lián)系其他同事為顧客提供服務時,該顧客突然拍打員工臉部,并攻擊、踢踹參與勸阻的其他員工。警方介入處理期間,顧客家屬表示該顧客患有精神疾病。
胖東來強調,人格尊嚴權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應受到尊重和保護。當一個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時,其精神和身體上的傷害可能是終生且無法挽回的。公司希望通過建立這一補償標準,創(chuàng)造一個尊重、公平、正義的企業(yè)人文環(huán)境,呼吁更多人重視對自己和他人人格尊嚴的保護,避免因意識淡薄或惡意行為對他人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失和痛苦。此舉也旨在更好地影響和帶動社會力量及法律體系的完善,保障和維護公民的個人權利,促進社會文明與國家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