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與個人信息保護法,未經授權使用他人肖像進行AI合成涉嫌侵犯肖像權與個人信息權益。但在司法實踐中,多數案件賠償金額不足萬元,遠低于商家非法收益。因此,侵權成本遠低于維權成本,使侵權者有恃無恐。
抖音副總裁李亮發(fā)文稱,平臺上確實存在利用AI仿冒名人帶貨的短視頻內容。此類行為嚴重損害創(chuàng)作者、商家及平臺信譽,不符合平臺長期利益。抖音非常重視并已開展專項治理。AI內容侵權識別屬于行業(yè)技術難題,惡意仿冒賬號持續(xù)進行技術對抗,平臺將加大投入應對挑戰(zhàn)。
抖音電商安全與信任中心透露,自10月啟動“仿冒名人宣傳”專項治理行動以來,已嚴厲處置涉及侵權仿冒違規(guī)的達人賬號1.1萬個,處置仿冒名人帶貨的商品6700余個,并積極引導多位達人開通“阻止相同侵權內容傳播”功能,主動攔截處置數萬條侵權視頻。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8件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AI換臉”著作權侵權案。法院認為,“某顏”小程序通過AI算法將原始視頻進行局部替換合成,構成實質性相似,侵害了陳某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最終判決上海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賠償陳某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7500元。
面對AI侵權亂象,個體力量或許微弱,但并非無能為力。專家建議網絡平臺應對其內容負有監(jiān)管義務,消費者可向平臺投訴,若平臺拒不履行,則需承擔連帶責任。還可以采取技術反制,比如監(jiān)管部門借助AI實時監(jiān)測、識別假冒內容,實現“以AI治AI”,并通過法律途徑處理無法解決的問題。
“你能證明你是你嗎?”這個問題在AI時代不再只是一個哲學命題,而是每個人都可能面對的現實困境。溫崢嶸的遭遇是一個警示,也是一次呼喚:在這個技術飛升的年代,我們不能丟失對真實的堅守,更不能放棄對虛假的反擊。只有法律、技術、平臺與公眾共同發(fā)力,才能在AI技術發(fā)展中,為“我是我”這句話守住最后的答案。
美國南加州大學(USC)中國博士生翁某喆被控于2021年至2024年間在洛杉磯地區(qū)對多名女性下藥并實施性侵。他對所有指控表示不認罪,被法院批準無保釋羈押。預審聽證會定于2026年1月14日舉行
2025-11-03 11:27:58留美博士性侵案細節(jié)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