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北京一位老人在飲用泡有曼陀羅種子的藥酒后出現了中毒癥狀。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曼陀羅中毒事件在我國多地時有發(fā)生,且出現過死亡病例。曼陀羅為什么會引發(fā)如此嚴重的后果?一起來了解。
曼陀羅又名洋金花,屬茄科一年生草本植物。曼陀羅主要成分為莨菪堿,其次為東莨菪堿及阿托品等生物堿,具有興奮中樞神經系統(tǒng)、阻斷M﹣膽堿反應系統(tǒng)以及對抗和麻痹副交感神經的作用,即神經性中毒。臨床表現主要為口咽發(fā)干、吞咽困難、聲嘶、瞳孔散大、皮膚潮紅、發(fā)燒以及幻覺、躁動、抽搐、意識障礙等精神癥狀,嚴重時可出現昏睡、血壓下降以致休克、昏迷和呼吸麻痹等危重征象。
北京白塔寺藥店連鎖有限公司執(zhí)業(yè)藥師馬靜:曼陀羅全株都有毒,無論是花還是種子全都有毒,它在古代屬于麻醉藥品。中國藥典收入的洋金花,其實就是曼陀羅的白色干燥花,它不屬于藥食同源,它是屬于28種毒性中藥材之一,臨床用量在0.3克到0.6克之間,所以大眾經常容易超量中毒,一定要在醫(yī)師的指導下憑處方購買。
據了解,近年來曼陀羅中毒的案例在多地均有報告。2020年,徐州醫(yī)科大學附屬醫(yī)院急診科搶救了2家共7例食用曼陀羅種子導致急性中毒的病例。云南省疾控中心、昆明醫(yī)科大學等團隊發(fā)表的相關文章中提到,2019年—2022年,云南省報告了21起曼陀羅中毒事件,中毒81例、死亡1例。中毒原因包括用曼陀羅種子泡酒、燉雞,用曼陀羅葉炒菜、泡酒、煮水、煮雞蛋等。其中,死亡病例為誤食曼陀羅種子引起,大部分中毒是因將曼陀羅葉當作野菜或中藥材。
網絡平臺隨意售賣曼陀羅只字不提其毒性
曼陀羅全株有毒,但記者卻發(fā)現,曼陀羅這種有毒植物卻能在網上輕易購買到。曼陀羅的花、果、種子卻在網上以中藥材、農產品、花卉綠植等名義隨意售賣,一些店家知曉其毒性,在商品頁面卻只字不提。
記者在淘寶、京東、小紅書等平臺上均搜到了出售曼陀羅花、果、種子等的店鋪,價格在兩元至四十元不等。有的店家將其標為野生中藥材售賣,有的作為花卉盆栽出售。還有的商家則打著洋金花提取物的招牌售賣。
當記者詢問商家洋金花提取物是否可以泡酒,商家回復稱這是洋金花濃縮粉末,適合泡酒。當記者詢問泡十斤白酒需要多少克洋金花提取物時,商家表示建議使用100克,可依據個人口味稍做調整。當記者詢問該商品是否有毒時,商家回復稱洋金花屬于傳統(tǒng)滋補原料,按規(guī)范使用一般安全,但不宜過量。而在該商品頁面,對于曼陀羅的毒性卻只字未提。
記者在檢索出的大量店鋪中,只有一家商戶在主頁標明了“只限于外用”。在某短視頻平臺,記者在一個曼陀羅泡酒視頻的評論區(qū)看到,有網友表示“只能外用,不能內服”;在另一條相關短視頻的評論區(qū),有網友表示“曼陀羅花是劇毒”,還有一位網友表示“周圍有老年人用曼陀羅種子泡酒喝”。
隨意販賣曼陀羅涉嫌違法
業(yè)內人士介紹,在中醫(yī)藥學中“洋金花”是一種藥材,指白花曼陀羅干燥花,屬于28種毒性中藥材的一種,有規(guī)定明令不允許私自售賣。當前網絡銷售曼陀羅等毒性植物的監(jiān)管存在盲區(qū),須從平臺責任、行政監(jiān)督與公眾教育等多方面加強治理。
北京中醫(yī)藥大學衛(wèi)生健康法學教授鄧勇:若經營者將曼陀羅以“中藥材”名義銷售,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guī)定,該法第五十一條明確了藥品的批發(fā)或零售行為須經有關部門批準。毒性藥品更需特殊管理。而若曼陀羅被作為“農產品”出售,且未標注毒性警示,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該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有毒、有害”食品。曼陀羅本身不具備食品安全性,任何可食用的誤導均屬違法。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經營者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商品與服務,應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當前多數網店未標注“僅外用”或“有毒”等提示,構成欺詐與誤導,需承擔“退一賠三”的民事責任。
此外,業(yè)內人士指出,若經營者明知曼陀羅有毒卻隱瞞事實,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情節(jié)嚴重時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或“過失致人重傷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中醫(yī)藥大學衛(wèi)生健康法學教授鄧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平臺經營者知道或應當知道平臺內商家銷售違法商品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需承擔連帶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至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進一步明確了網絡服務提供者的“通知—移除”義務與主動監(jiān)測責任。如果平臺對曼陀羅等毒性植物銷售視而不見或未建立風險識別機制,則可能被認定為“應當知道”侵權情形,依法承擔民事或行政責任。因此,平臺應主動篩查關鍵詞、設置警示提示,并暢通投訴渠道,及時下架違規(guī)商品。
另一方面,行政監(jiān)管部門需強化執(zhí)法協(xié)作。市場監(jiān)管、藥品監(jiān)管及網信部門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對以“中藥材”“農產品”等名義銷售毒性植物的行為開展專項整頓,明確銷售資質與標識要求。同時,應完善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對違規(guī)商家依法處罰并公開曝光。
此外,針對老年群體等易受害人群,加強普法與風險提示至關重要。消費者應警惕“純天然”“養(yǎng)生”等宣傳,不盲目自制藥材藥酒;購買前核實商品信息,保留交易記錄與聊天證據;遭遇侵權時,通過平臺投訴、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舉報或提起訴訟維權。
近日,深圳一名36歲的外賣員胡先生為了在晚高峰送餐時保持清醒,短時間內空腹連續(xù)喝下了六七瓶功能性飲料。當晚他出現輕微發(fā)燒但沒有在意,直到第二天中午出現了意識喪失和四肢抽搐等癥狀
2025-11-09 08:46:38男子喝7瓶功能性飲料后失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