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包裝撞臉伊利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判賠500萬!近日,國內(nèi)乳業(yè)兩大龍頭企業(yè)伊利與蒙牛之間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有了最終結果。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原判,要求蒙牛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伊利公司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00萬元。
伊利公司“金典”純牛奶產(chǎn)品自2006年推出以來,已成為市場知名品牌。2020年8月,伊利推出新款“金典”牛奶包裝,通過精心設計的元素組合與色彩搭配,形成了獨特的視覺風格。截至2023年12月,該款產(chǎn)品累計銷售額達數(shù)百億元,占據(jù)全國液態(tài)奶市場約10%的份額,廣告投入也達到數(shù)十億元,使該包裝裝潢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2023年底,蒙牛公司推出的“精選牧場”牛奶引起了伊利公司的關注。兩款產(chǎn)品均采用“乳白色底色+墨綠色元素”配色,正面左上方同為墨綠色底框配白色字體,“純牛奶”字樣及凈含量標注的字體、顏色與位置一致,右側插畫以綠漸變草原為底,搭配奶牛、牧場等元素且風格相近。蒙牛公司未在包裝正面突出“蒙?!敝魃虡耍瑑H在側面小字標注,而“精選牧場”經(jīng)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認定不具備來源識別功能。協(xié)商無果后,伊利公司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蒙牛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賠償經(jīng)濟損失及因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開支合計2000萬元,并在媒體登報聲明、消除影響。
庭審中,雙方圍繞包裝裝潢的顯著性、近似性及混淆可能性展開辯論。伊利公司提交的全國20個地區(qū)的公證取證材料顯示,兩款產(chǎn)品常被商超并排堆放,且“精選牧場”牛奶售價低于“金典”牛奶,加劇了混淆風險。第三方調(diào)查數(shù)據(jù)顯示,多數(shù)受訪者認為兩款包裝“相似”,部分消費者將“精選牧場”誤認為“金典”。
蒙牛公司則提出三重抗辯理由:一是綠色、矩形包裝、奶牛牧場圖案等均為乳制品行業(yè)通用設計元素,“精選牧場”品牌自2014年起即開始運營,包裝設計屬于自有風格延續(xù);二是兩款包裝存在明顯差異,“精選牧場”頂部有指南針地圖元素,插畫采用素描風格與綠色奶牛形象,右上角有“中國國家地理”的商標,下面有中國國家地理的官方推薦牧場字樣,而“金典”包裝則有葉子頂飾、水彩風格插畫及“3.6g優(yōu)質(zhì)乳蛋白”標注,背部設計完全不同;三是奶牛、草地、房子、白云等要素符合一般公眾對牧場的認知,構圖風格、形象塑造較為寫實,不具有顯著的獨創(chuàng)性。蒙牛公司還主張,“精選牧場”子品牌已形成穩(wěn)定市場認知,即便包裝存在相似之處,也不會導致消費者混淆。
南京中院經(jīng)審理認為,伊利公司的“金典”牛奶包裝裝潢構成具有一定影響的包裝裝潢,具備一定市場知名度和影響力。關于侵權認定,法院指出,“精選牧場”牛奶與“金典”牛奶包裝在多個要素上較為接近,整體視覺效果趨同。兩款商品通常一起堆放銷售,蒙牛公司未在“精選牧場”牛奶顯著位置使用“蒙牛”注冊商標,弱化了品牌區(qū)分功能,結合實際發(fā)生的消費者誤認情況,足以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南京中院判決蒙牛公司賠償伊利公司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00萬元,同時駁回伊利公司關于登報消除影響的訴求。
伊利公司和蒙牛公司均不服判決,上訴至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高院在二審中審查了“金典”包裝裝潢的顯著性、被訴行為是否構成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商品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及一審判決確定的民事責任是否適當?shù)葐栴}。江蘇高院認為,“金典”包裝作為圖案、色彩與文字排列組合形成的整體,不能因含有常見的設計元素就認為缺乏顯著性。對于蒙牛公司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江蘇高院明確,商品包裝裝潢的比對應聚焦發(fā)揮識別作用的主要部分。經(jīng)比對,兩款產(chǎn)品的整體視覺效果與設計風格較為近似,蒙牛主張的細節(jié)差異不足以消除混淆。法院還駁回了蒙牛公司關于“包裝系在先設計延續(xù)”的抗辯,認定其圖案、排列布局及整體風格完全不同,不屬于對在先設計的延續(xù)。最終,江蘇高院維持了一審判決,駁回了伊利公司和蒙牛公司的上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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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1:38:15擅自使用品牌咖啡包裝被判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