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突襲式調(diào)整”背后的原因可能是航司為了優(yōu)化運營計劃,提升效率。但從行業(yè)邏輯來看,這種做法忽略了旅客的權(quán)益。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wù)所的律師指出,根據(jù)《民法典》,承運人必須保證按約定時間運輸旅客,變更后不僅要提醒,還要賠償損失。然而,現(xiàn)實中很多航司只做到“通知變更”,卻回避賠償責(zé)任。
面對這種情況,乘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維權(quán):首先,聯(lián)系航司或購票平臺要求免費改簽或全額退票;其次,保留所有相關(guān)證據(jù),如機票、訂單截圖、短信通知及額外花費的發(fā)票;最后,通過多層投訴途徑,包括與航司協(xié)商、撥打12326民航服務(wù)熱線投訴,甚至走法律途徑起訴,以爭取合理的賠償。
出行前突然收到通知,你乘坐的航班將提前15個小時起飛,這是一種怎樣的體驗?周女士原計劃乘坐9月26日龍江航空由哈爾濱飛往呼倫貝爾海拉爾的LT4391航班,原定起飛時間為21點55分
2025-09-28 07:35:57航班提前15小時起飛驚呆乘客出行前突然收到通知,乘坐的航班將提前15個小時起飛,這無疑是一種令人措手不及的體驗。周女士原計劃乘坐9月26日龍江航空由哈爾濱飛往呼倫貝爾海拉爾的LT4391航班,原定起飛時間為21點55分
2025-09-28 09:42:36一航班突然提前15小時起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