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情形二:可先聯(lián)系原扣繳單位進行核實,若無法聯(lián)系到原扣繳單位或原扣繳單位拒不更正,納稅人也可通過情形一所提及的申訴手段解決問題,在此情形下,申訴類型選擇【曾經在職】。
申訴提交后,個人所得稅APP相關任職信息將不再顯示,后續(xù)申訴結果將通過個稅APP反饋給申訴人。
(二)被收入
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首頁】→【收入納稅明細查詢】選擇納稅錄年度、所得類型。
如存在虛假納稅明細收入,點擊該筆收入,在收入納稅明細詳情右側點擊【申訴】提起申訴,認真閱讀【申訴須知】后,不屬于圖中五項情形中任何一項的,點擊【開始申訴】進入詳情頁面,申訴類型可選擇【從未在職/曾經在職/目前在職】。
如果發(fā)現(xiàn)“被收入”的情況較多,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首頁】→【收入納稅明細查詢】選擇納稅錄年度、所得類型,點擊【批量申訴】,確定申訴單位后,勾選有問題的收入項目進行批量申訴。
4月27日,安徽,45歲京東快遞員自曝收入:入職京東13年工資稅后共計100多萬,五險一金繳費基數8045元,從未斷繳或拖欠工資
2025-04-27 23:10:18快遞員入職京東13年工資共100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