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晚間步行時,遭到一名陌生男子強吻。她報警后,嫌疑人被抓獲,次日警方把涉事男子送至深圳康寧醫(yī)院。當?shù)鼐交貞?,?jīng)鑒定,嫌疑人案發(fā)時為急性而短暫的精神病障礙,無刑事責任能力,遂送醫(yī)治療。
近日,來自深圳的李黎(化名)向記者反映,今年1月2日22點左右,她剛走出地鐵站,一名陌生男子從她身后緊緊抱住她,并實施了強吻。她用力掙脫后,向路人呼救,對方才停止了侵犯。
她拿出手機撥打110報警。而就在這時,對方突然逃離了現(xiàn)場。據(jù)李黎回憶,該男子身高約170cm,體型偏瘦。她在錄口供時,警方已經(jīng)抓獲了涉事男子。
李黎提供的“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報警回執(zhí)”顯示,她于1月2日22時32分向公安機關(guān)報警,南山分局西麗派出所已如實登記。
李黎稱,在這之后,警方告訴她,嫌疑人被抓到后,因精神問題已送往“深圳市康寧醫(yī)院”。1月3日的“入院通知單”顯示,該男子27歲,江西人,無業(yè),被收治在“醫(yī)療救治科男二區(qū)”。
李黎從警方處得知,該男子在收治到康寧醫(yī)院幾天后,就被家人接回了江西老家。她擔心以后會對其他人造成威脅。
隨后,她向當?shù)氐摹熬珠L信箱”投訴。李黎介紹,投訴后,南山分局對嫌疑人進行了精神鑒定。4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對嫌疑人在案發(fā)時的刑事責任能力和精神狀態(tài)進行了司法鑒定。鑒定意見是:被鑒定人在案發(fā)時為急性而短暫的精神病障礙,無刑事責任能力。該鑒定書蓋有“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的紅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