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楊泗港長江大橋橋下一處名為江影?楊泗港城市燈光音樂社的打卡地被傳向市民收費,引發(fā)爭議。不少網(wǎng)友表示,這家音樂社開放以來,橋下空間被“圈起來收費”,進去需要交訂金100元,必須消費。
武漢市漢陽區(qū)城管局工作人員稱,據(jù)他們了解,沒有收費的情況。所謂的收費實際上是交押金,參觀結束后會退還給市民游客。該音樂社客服也回復稱,場所是開放的,不存在強制性消費。
這一事件讓公眾感到困惑。一方面,網(wǎng)友指該店鋪把橋下空間“圈起來收費”;另一方面,涉事音樂社否認有強制性消費。從城管部門得到的信息是相關方面確有“收押金”的操作。這個操作讓人費解:為什么要收押金?既然是一個開放商業(yè)場所,商鋪與消費者在里面自由交易,收取押金的必要性是什么?押金是防止消費者損害里面的物品,還是作為進行某個活動的前置條件?
顯然,這個“收押金”的操作需要更多解釋。根據(jù)2017年施行的《武漢市城市橋梁隧道安全管理條例》,橋下空間可以用于公益性用途,但不得收取費用。收取押金的做法可能違背了這一規(guī)定。
當?shù)爻峭都瘓F曾回應稱“橋下的商圈是政府鼓勵做的”。這引發(fā)了網(wǎng)友的廣泛關注。城市在閑置空間打造特色文體設施,有助于激活城市資源,創(chuàng)造經(jīng)濟社會價值。但在過程中如何把握好邊界值得關注。按照武漢的規(guī)定,橋下空間可以用于公益性用途,但是否包括開展商業(yè)活動,這些都需要進一步厘清。
國內一些城市對橋下空間的使用也有相關規(guī)定。例如,《深圳市城市橋梁橋下空間利用和管理辦法》禁止設立用于洗車、修車、加油、商業(yè)、餐飲、娛樂等經(jīng)營活動的場所?!吨貞c市城市橋梁橋下空間使用管理規(guī)定》則禁止從事危及橋梁安全運行的商業(yè)貿易活動。武漢也在橋下空間使用上加了許多限制性條件,首要的是確保安全性。
在這種背景下,無論是該音樂社的經(jīng)營活動,還是“收取押金”的行為,都有必要重新審視。當?shù)叵嚓P部門應及時回應網(wǎng)友的疑問,盡快消弭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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