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將進行二審開庭。3月24日上午,該案在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被告人席某某的母親鄭女士作為公民辯護人與辯護律師殷清利共同出席了會議,出席會議的還有三名法院合議庭成員、兩名檢察院檢察員和一名檢察官助理。
會上,上訴方提出了調(diào)取證據(jù)、非法證據(jù)排除、重新鑒定和補充勘驗等申請,并要求女方及證人出庭作證。上訴方和檢察員均提交了新的證據(jù)。會議從上午9時持續(xù)到11時許。
鄭女士透露,當天下午,辯護律師殷清利將前往看守所與席某某會面。她表示,自案發(fā)以來,兒子一直堅稱自己無罪。而女方母親則堅稱女兒被強奸,并否認因房本和彩禮問題報案。
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陽高縣席某某與女子訂婚,次日在婚房發(fā)生關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強奸。同年12月25日,席某某一審被判犯有強奸罪,獲刑3年,他當庭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