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楊妞花是一位曾經被拐賣的女孩,在找到親生家庭后積極投身于反拐事業(yè),并通過網絡直播平臺分享自己的經歷和宣傳反拐知識。
在一次直播過程中,有黑粉質疑她蹭人販子的熱度,甚至提出她應該感謝人販子余華英,因為這段經歷讓她成為了網紅并賺取了財富。面對這樣的言論,楊妞花感到非常憤怒并在直播中進行了反駁。她明確表示自己從未提及或利用人販子來增加熱度,并且無法理解為什么有人會要求她對造成她巨大傷害的人表達感謝。她強調,她的成功來源于個人的努力與才華,而非任何人販子的行為。她指出這種扭曲的“感恩論”實際上反映了某些人對于拐賣兒童犯罪行為的麻木不仁。如果真要感謝人販子的話,那么那些批評者也應該愿意讓自己的孩子經歷同樣的遭遇,但顯然沒有人愿意這樣做。楊妞花還表達了她不愿意看到任何人像她一樣承受痛苦的愿望。
案件發(fā)生后,有網友表示這些黑粉簡直喪心病狂,不僅沒有同情心,反而用荒謬的理由攻擊受害者。楊妞花已經經歷了太多苦難,現(xiàn)在還要面對無端指責,真是太不公平了。也有網友認為這些人不懂得尊重他人,只想著博眼球、找茬。楊妞花勇敢地站出來揭露黑暗面,幫助更多可能成為受害者的家庭,而這些黑粉卻在這里顛倒黑白,令人發(fā)指。
根據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是否可以對發(fā)布此類不當言論的用戶采取措施呢?根據《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互聯(lián)網從事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了對于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侮辱等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機制。因此,如果能夠證明某些用戶發(fā)布的評論確實構成了對楊妞花人格尊嚴的侵犯,則可以通過向平臺舉報或者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以及賠償損失。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于10月25日上午9點半,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進行重審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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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08:42:15被拐女孩楊妞花追擊人販子的131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