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重審一審。此案因被控拐賣兒童人數(shù)增加至17人而備受矚目。庭審當天,多名被害人及其家屬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參與,部分尋親家長也旁聽了全過程。從上午10時持續(xù)至下午5時30分左右,公訴方建議對余華英判處死刑,庭審后,審判長宣布擇期宣判。
受害人楊妞花在受訪時透露,余華英在庭審中的態(tài)度極為惡劣,未表現(xiàn)出絲毫悔意。她指出,余華英全程未曾流淚或道歉,相比之前的庭審表現(xiàn),這次顯得更為冷漠和囂張。楊妞花回憶,在庭上陳述受害經(jīng)歷時,余華英非但沒有正視受害者的痛苦,反而在摳手指,對受害人的指控予以反駁,甚至與律師及受害者家屬發(fā)生爭執(zhí)。
案件時間線顯示,余華英最初于2023年9月18日在貴陽市中院被一審認定犯有拐賣兒童罪并被判死刑。隨后,她提出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并于同年11月28日在貴州省高院開庭。2024年1月,因發(fā)現(xiàn)原判遺漏余華英其他犯罪事實,貴州省高院決定將案件發(fā)回重審。重審中,余華英被指控在1993年至2003年間共拐賣17名兒童,加上先前已被判決的案例,涉及兒童總數(shù)達到19名。
重審開庭時,余華英對于增加的拐賣指控承認參與,但否認虐待兒童等不利于自己的具體細節(jié),并試圖將責任推給同伙。對此,公訴方強調(diào),無論主從,參與拐賣的行為均應受到嚴懲。
楊妞花作為被拐兒童之一,她的堅持舉報最終導致余華英被捕。她和其他受害者家庭不僅要求嚴懲余華英,還提出了民事賠償,以此追責余華英對他們家庭造成的不可逆?zhèn)?。代理律師王文廣表示,此舉旨在尋求法律上的公正與安慰,同時也希望能鼓勵更多被拐兒童勇敢站出來,促進尋親的成功概率。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于10月25日(本周五)上午9點半,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進行重審一審宣判。
2024-10-24 16:17:14楊妞花希望余華英能真正道歉10月25日上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宣判,再次判處余華英死刑。法院判決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2024-10-25 13:43:00法院對楊妞花等人精神損失費訴求不予支持楊妞花在接受采訪時提到與余華英對視的瞬間,她描述說兩人對視了超過10秒,在大約15秒鐘的時間里,余華英用下巴往上揚,微瞇著眼睛看著她,似乎在回憶當年未能對她下手的情景
2024-10-26 13:57:05楊妞花講述與余華英對視情景10月25日,人販子余華英重審被判處死刑。庭審前,我們在貴州織金縣大寨鄉(xiāng),專訪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受害者楊妞花。
2024-10-25 16:13:40楊妞花至今不敢獨自進封閉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