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一男子與上海一智殘女子相識并結婚后,卷走450萬元的報道引發(fā)網(wǎng)友關注。2月27日,相關話題一度沖上微博熱搜。
經(jīng)人介紹
智殘女子與“老實本分”男子結婚
上海普陀區(qū)的傅女士今年33歲,她天生有輕微的智力殘疾。所幸奶奶早早替她打點好了一切,祖孫倆衣食無憂地過著幸福的生活。
然而,一個男人、一場婚姻將這一切全部奪走。
2015年,傅女士奶奶的老房子動遷,祖孫倆獲得一套44平方米,價值350萬元的安置房,還有100多萬元的現(xiàn)金補償。拆遷后不久,小區(qū)棋牌室的鄰居將外地來滬打工的小胡介紹給了傅女士。
據(jù)傅女士描述,一開始小胡的脾氣很好,承包了所有“買汰燒”(編者注:一般是指買菜,洗菜,燒飯燒菜),人也老實本分。漸漸地,傅女士也對他產(chǎn)生了好感,在相處一段時間之后,小胡對她說:“萬一奶奶不在了,奶奶的東西都會歸姑姑、姐姐她們,你一分拿不到,你跟我結了婚,東西都歸我,等于我的也是你的了?!?/p>
單純的傅女士相信了小胡的話,2018年兩人正式登記結婚,然而婚后一切都變了樣……
丈夫性情大變,逼迫奶奶賣房
婚后,小胡不僅沒有和傅女士共同生活,還徹底變了一個人,經(jīng)常向她要錢。不僅如此,小胡還以今后要生小孩換大房子為由,逼迫傅女士和她的奶奶將原本的動遷房賣掉,兩人不同意,他便變本加厲地威脅奶奶,揚言要把她“從14樓扔下去”“刨祖墳”等。
不堪承受小胡的威脅,80多歲的奶奶最終將房屋以350萬元的價格賣出,房款被奶奶存入銀行,一直貼身保管。
2022年,不滿足現(xiàn)狀的小胡教唆傅女士偷換了奶奶的銀行卡,說要用來買房。然而,在傅女士將銀行卡和密碼都交給丈夫之后,小胡直接拿著銀行卡回到了江西老家,還卡著取款上限,每天取走2萬元現(xiàn)金。
傅女士的表姐和親戚在一番調查后發(fā)現(xiàn),銀行卡內350萬元的賣房款以及100多萬元的現(xiàn)金都在2022年6月被小胡“洗劫一空”。
今年1月24日,郁郁寡歡的老人在醫(yī)院病逝。在傅女士看來,奶奶的死與小胡脫不開干系。
事情曝光之后,傅女士要求小胡歸還錢款,而小胡早已不知所蹤,甚至在電話中揚言,“就算法院、派出所來找我也沒錢,離婚后,我還可以找正常女人生小孩?!?/p>
最新進展:
男子稱已花掉300多萬,沒打算離婚
2月28日,記者找到了當事男子小胡。小胡在電話中表示,“300多萬都消費掉了”“我覺得我應該得到懲罰”“(這筆錢)我還到老、還到死”“自始至終我沒打算跟她離婚”。
小胡一直在江西老家做水電工,和傅女士相識后,他覺得兩個人都是可憐人,“她無父無母,我父母離異,所以就結了婚、在一起了。”
他自稱拿錢是為了買房,但拿到幾百萬之后,卻稀里糊涂用掉了。去KTV、打麻將、賭博、旅游……就這樣,錢很快被小胡揮霍掉了。
談到和傅女士的婚姻,小胡覺得自己的這些舉動“應該受到懲罰”,“對不起死去的奶奶,對不起老婆”。至于懲罰是什么,他認為“就是努力賺錢,如果真的坐牢了,那我老婆怎么辦?”
此事在網(wǎng)上發(fā)酵后,上海普陀區(qū)高度重視,區(qū)殘聯(lián)、婦聯(lián)、司法局、公安及屬地街鎮(zhèn)等部門將持續(xù)對傅女士提供關心幫助,加強生活幫扶,并積極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引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網(wǎng)友熱議
【律師解讀】
針對網(wǎng)友關注的一些疑問,華東政法大學刑法教授、博導毛玲玲逐一進行了解答。
男子的行為是否涉嫌盜竊?
有可能構成盜竊罪,但也要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斷,一般盜竊不會獲取密碼。
男子的行為是否構成對奶奶的詐騙?
不構成。因為男子以要換大房子為由騙老人賣房,但房子賣了之后錢款依然在老人名下的銀行卡里。如果老人直接把錢給了男子,那可能涉嫌詐騙,但實際上,男子是通過一些手段竊取了這張銀行卡。
男子的行為是否構成對妻子的詐騙?
不構成。打個比方,如果說丈夫對妻子說我要去買什么東西,然后妻子把家庭的共同財產(chǎn)交給他,他在處置財產(chǎn)的時候,可能改變了這個用途。那么這個應該說是夫妻在處置家庭共同財產(chǎn)的時候出現(xiàn)了糾紛,或者出現(xiàn)了矛盾,肯定不會按照刑事犯罪來進行認定。
但有民事責任,夫妻當中的一方在處置家庭共同財產(chǎn)的時候,未經(jīng)另外一方同意,后續(xù)可以通過起訴追討。
男子的行為有“騙婚”嫌疑嗎?法律上如何認定?
目前,我國法律未明確規(guī)定因欺詐結婚的情形,只要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男女,在真實意思下結成的婚姻,就是有效的。
中國婦女報:
結婚不是斂財捷徑,做人當有底線!
2月28日,中國婦女報針對此事發(fā)表評論:
傅女士本以為找到可以依靠的人,結果卻是“引狼入室”。結婚絕不是斂財?shù)慕輳?,“耍無賴”不能逃脫法律的制裁。做人當有底線,婚姻不容褻瀆。如果居心叵測,借婚姻關系行卑劣斂財之事,于情于理于法都將受到譴責與處置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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