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lián)邦調查局1998年啟用的這套系統(tǒng),經過多次改進后,一般幾分鐘內就能出結果:通過、暫緩通過或拒絕通過。
無法通過背景調查的主要包括這些人:犯有重罪或某些輕罪的,逃犯、吸毒者或非法使用毒品的,精神有問題的,被軍隊開除的,放棄美國公民身份的,非法移民、未成年人、受人身限制令限制的以及犯有家庭暴力罪的。

賭城慘案兇手的父親曾被列為通緝犯
自1994年以來,美國有超過240萬人次沒有通過背景調查。聯(lián)邦法律規(guī)定,代不具備買槍資格的人購槍是重罪。如果罪名成立,按不同性質會被判5年至10年監(jiān)禁,罰款5萬至10萬美元。
既然美國有這樣一套背景審查程序,為什么這次賭城慘案的兇手還能夠囤槍40多支?
軍事評論員王強在《環(huán)球交叉點》節(jié)目中這樣普及:美國人只要不在五個工作日之內連續(xù)買第二支槍就可以,也就是說,五個工作日之外,你就可以買第二支槍。兇手有40多支槍,因為他的年齡擺在那里,他畢竟64歲了,而且他是長期以來的槍械愛好者。

兇手斯蒂芬·帕多克
現場死傷慘重,兇手為何可以買到殺傷力如此強悍的槍支?王強告訴大家,盡管自動步槍被美國法律嚴格禁止。但這是1997年之后的事情。1997年之前合法購得的步槍可被“赦免”。
另外,每年美國舉辦槍展多達5000多場。有代理商,也有個人。這樣的銷售渠道很難得到有效監(jiān)控和法律約束。

美國槍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