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天津市應急管理局發(fā)布了《天津濱海新區(qū)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10·24”較大中毒事故調查報告》。2025年10月24日19時49分許,位于濱海新區(qū)太平鎮(zhèn)友愛村的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內,流體裝卸臂上的致斷螺栓式拉斷閥的螺栓因過載被拉斷,導致槽車罐中的液氯泄漏并擴散,造成3人死亡,23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434.85萬元(不含事故罰款)。
調查認定,該事故是由于企業(yè)長期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章不循、縱容卸氯司機違章作業(yè)、非法使用未經檢測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未定期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維保、擅自解除安全聯鎖等原因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此外,屬地黨委政府安全管理弱化,危化品和危險貨物(劇毒化學品)運輸行業(yè)安全監(jiān)管不力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涉事鶴管上拉斷閥致斷螺栓長期處于疲勞狀態(tài),在槽車罐頂部出口法蘭與鶴管法蘭連接完畢后,拉斷閥致斷螺栓因過載被拉斷,拉斷閥閥芯銹蝕卡滯,內部彈簧無法回彈,導致拉斷閥應急封閉功能失效,最終引發(fā)液氯從拉斷閥閥體拉斷處泄漏。
事故發(fā)生后,由于槽車罐緊急切斷系統(tǒng)功能失效,槽罐車司機楊清舉未能打開事故槽車罐左前下方緊急切斷系統(tǒng)的遠控閥,致使槽車罐內液氯持續(xù)泄漏并快速氣化,不斷向四周蔓延,波及廠內及周邊群眾。
事故發(fā)生后,瑞福鑫公司主要負責人李長旭及其父李連波、廠長劉成玉、供氯車間主任劉慶國、設備部負責人劉金柱、采購員張迪、維修工王德平等有關人員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偽造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并指使他人作偽證對抗事故調查,一度誤導了事故調查重點方向,嚴重干擾、妨礙了調查工作的開展。
目前,瑞福鑫公司、和平運輸公司、鴻達世紀公司共15名責任人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2名責任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3名責任人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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