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被指猥褻案件當事人。呂梁市公安局離石分局西屬巴派出所已于4月10日就報案人報稱被猥褻一案進行行政立案。目前涉事法官已被暫停工作,當?shù)丶o檢監(jiān)察部門已經(jīng)介入調(diào)查。
據(jù)此前報道,山西呂梁市市民王女士反映稱,2025年9月5日,呂梁中院法官呂某某在其辦公室內(nèi)對她實施猥褻。王女士在相關(guān)舉報、報案材料中提到,2025年8月26日,呂某某在辦理她和丈夫的離婚案件時獲取了她的手機號碼。同年9月5日,呂某某以有新證據(jù)需要簽字為由,讓王女士前往其辦公室。當天,在詢問案件情況過程中,呂某某多次對她進行語言和行為騷擾,包括摟腰、撫摸隱私部位,并強行摟抱、拉扯和親吻臉頰。王女士多次拒絕并最終以接孩子為由逃脫。
另據(jù)一段長達16分鐘的錄音顯示,可以多次聽到一位女士在對話中向一位男士發(fā)出“不要不要”的回應(yīng)。王女士稱這是她與呂某某在事發(fā)當時的對話錄音。錄音中,該男士曾多次說出贊美和示愛的話語。
針對此案,河南澤槿律師事務(wù)所主任付建表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會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惡劣的,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按行政案件處理,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猥褻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此外,根據(jù)《公職人員政務(wù)處分法》,嚴重違反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的行為,將面臨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甚至開除等處分。
新華社太原4月12日電(記者樊欣陽、原勛)記者從山西省有關(guān)方面獲悉,近日被曝光猥褻案件當事人的山西省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呂某某,已被停職。當?shù)丶o檢監(jiān)察部門已介入
2026-04-13 12:52:48呂梁猥褻當事人法官已被停職山西省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呂某某因涉嫌猥褻案件被停職,當?shù)丶o檢監(jiān)察部門已介入調(diào)查。此前,一名女子聲稱在離婚案審理期間,該法官在其辦公室內(nèi)對她進行猥褻
2026-04-13 08:09:24山西一法官猥褻當事人紀檢部門介入近日,山西省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被指猥褻案件當事人。王女士(化姓)稱,2025年9月5日,她在配合案件詢問工作時,在呂梁中院法官呂某某的辦公室內(nèi)遭到猥褻。事后,王女士向警方報案
2026-04-14 09:39:22呂梁法官猥褻當事人被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