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男子與女子在街頭乞討時偶遇,戀愛期間,男子向女子轉賬超11萬元,卻發(fā)現(xiàn)女子尚未離婚。男子將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返還不當?shù)美?,一審法院判決女方返還80%后,女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2020年10月,貴州的彭先生在青海西寧街頭乞討時,與來自寧夏同為乞討人員的張女士相識。當時,彭先生已離異,張女士也稱自己與前夫離婚,兩人隨后建立戀愛關系并以夫妻名義同居。張女士向彭先生索要彩禮20余萬,2024年7月,男方先后轉賬11.19萬元。同年,二人感情破裂,且男方發(fā)現(xiàn)張女士與丈夫的婚姻關系仍存續(xù)。
分手后,彭先生索要錢款未果,指責女方是以結婚為名索要彩禮,利用感情騙取錢財,將其起訴至固原市原州區(qū)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返還不當?shù)美?1.19萬元。法院判決,酌定由被告向原告返還已支付彩禮的80%,即89536元。
對于該筆款項,張女士并不認為是彩禮。她主張這筆錢是“共同乞討所得及保姆費”。張女士不服一審判決,向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25年9月16日,二審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法院認為,張女士未提交相關證據(jù)證實案涉款項是“共同乞討所得及保姆費”,而彭先生提交的證據(jù)足以證實轉款的目的是締結婚姻而進行贈與。9月25日,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善良是一種美德,它體現(xiàn)在別人需要幫助時伸出援手。幫助陌生人而不求回報,這是功德無量的事情。然而,有時候人們在幫助他人后發(fā)現(xiàn)自己被誤解或欺騙,這種心情難以言表
2025-09-29 09:57:50小伙施舍乞討大爺發(fā)現(xiàn)對方手機更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