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反映,前段時間下班回家被一名外賣騎手撞傷了,她希望騎手和站點負擔醫(yī)藥費和誤工費。
事發(fā)地點位于杭州蕭山興議路一個園區(qū)附近的非機動車道,張女士介紹她是一名帶貨主播,經(jīng)常深夜下班,由于家在附近一般就騎共享單車回去。7月8號晚上12點左右,她在回家路上發(fā)生了意外。
張女士:我就大概停在這樣的位置,我自行車這樣下來,我就這樣停了幾秒種,我就把手機放上來。這個時候那個車,就直接直筆筆地朝我撞過來了。他也沒有減速,也沒有繞道,他其實完全可以避開的,他直接撞在我人身上,我直接就這樣被他撞倒以后,整個人跟車都倒在地上。
張女士說,她和騎手都是同個方向,自己還停在原地對方就撞過來了,她當時都懵了。
張女士:他撞的是我這一側(cè),當場我腳踝就很腫,我就在地上坐著,坐了五分鐘。我就不敢動我的腳,因為我怕骨折了,那個小哥他直接跟我說,他完全沒有看到我,所以他根本就沒有減速。
張女士提供了當時的照片:她坐在人行道上,騎手站在一旁,地上倒著自行車和電瓶車。
交警到場后認定騎手負全責,張女士無責。9號凌晨她去了醫(yī)院,診斷為多處損傷。
采訪時張女士的腳踝、手肘和膝蓋等部位還沒有痊愈,她說自己還在哺乳期,所以醫(yī)院沒有開藥。她向站點提出賠償損失,對方表示可以報銷醫(yī)藥費,但誤工費不在保險賠付范圍。
張女士:因為騎手撞我的時候是晚上12點鐘,他不在他的排班時間之內(nèi),所以說保險是沒法覆蓋的,產(chǎn)生了六百多塊錢的醫(yī)藥費。中途我也想了下,我說小哥要不就算了,因為我不想這么麻煩,你直接跟我私了,賠我一半的醫(yī)藥費,三百塊錢就可以了。然后他這個小哥他是拒絕的,因為他跟我說他只有三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