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守追蹤
并非每個犯罪嫌疑人到案都是一帆風順的,有的犯罪嫌疑人為了躲避偵查,會選擇隱匿自身行蹤,跟檢察官玩起“躲貓貓”。這就需要檢察官發(fā)揮自身聰明才智,通過準確研判各類信息,將犯罪嫌疑人找到,為防打草驚蛇,這種追蹤一般都是秘密進行。比如在高郵市檢察院偵破的一起退休領導干部貪污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躲在本地自己不常住的一棟住宅內,不出門,不用手機,晚上還不開燈,與外界暫時失聯。但是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檢察官通過長期蹲點觀察,研判出其藏身的屋內有人居住,最終將嫌疑對象抓獲并“帶走”。
網上追逃
既然待在家里、待在本地不行,那跑出去行不行?所以有些嫌疑對象聽到一點風吹草動,連家也不要,拔腿就跑。但神州大地,腐敗分子跑到哪,檢察官就會追到哪,最終等待他的是一副冰冷手銬。比如,高郵市檢察院在辦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把檢察官要求其迅速到案的要求當作耳邊風,推三阻四,長期滯留邊疆一省份,以為辦案機關鞭長莫及。結果他在機場一露面就立刻被警察抓獲,驚慌失措的他,后來才知道自己被網上追逃了。
紀委移送
一些官員既違紀又違法,每年官員因違紀被紀檢部門立案審查的官員不在少數。在這個過程中,紀檢部門如果發(fā)現違紀官員的行為可能涉及到職務犯罪,會將案件依法移送檢察機關,當然,涉案官員也會和案件相關證據材料一并移送檢察機關。在此基礎上,檢察機關會對案件進一步進行深入調查,查明涉案官員的犯罪情況。當然,檢察機關在查辦職務犯罪案件中發(fā)現黨員干部涉嫌違紀的線索也會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執(zhí)法執(zhí)紀已形成了反腐合力。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貪官敢腐,檢察官就敢抓,這么多“帶走”方式,總有一款是合適的。不過檢察官最想說的還是:遠離職務犯罪,珍惜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