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上述幾項改革試點,目前已在各地有序展開。目前全國三分之一的土地已經流轉,全國2.3億戶承包土地的農民中,6600萬戶或多或少地流轉了土地。而自去年8月份國務院正式啟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以來,目前已經有近300個縣級行政區(qū)開展了相關試點。
今年年初,中國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印發(fā)《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在貸款用途、抵押物認定以及風險防控方面明確了底線,例如要求抵押貸款應主要用于農業(yè)生產經營等貸款人認可的合法用途,以及要求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沒有權屬爭議,且不能超過農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等。
多位專家稱,抵押物處置是這項改革成敗的關鍵,而試點要同時顧及保障農民的承包權和金融機構對抵押物的合法處置權,就需要各試點地區(qū)在實踐操作中進行大量的創(chuàng)新和探索。
記者了解到,為防范金融風險及農民失地風險,重慶、吉林、湖北等多個省市設立了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由借款主體、金融機構和當地政府共同承擔損失風險。
另外,針對部分地區(qū)撂荒嚴重的問題,土地承包權的有償退出也零星開始出現了試點。
記者日前在重慶市巴南區(qū)采訪獲悉,該地區(qū)正在就此進行探索。目前當地已有一些農民自愿退出,實現直接財產性收入數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