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載明,自稱生于1994年的尹某某實際于1989年出生,初中文化。尹某某的哥哥說,尹某某此前曾有兩段婚史。檢方指控,尹某某在未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與申先生舉辦婚禮,公開雙方的夫妻關系,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構成重婚罪。
更令申先生震驚的是,所謂“岳父岳母”是尹某某花錢請來的演員,一直參與推進兩人婚事的“大舅哥”則是一名情感主播。據(jù)扮演尹某某父親者稱,他共幫尹某某演了兩次父親,一次是與尹某某男友及其父母見面,另一次是二人結婚時參加他們的婚禮。
檢方指控,尹某某虛構身份及懷孕的事實,以結婚為由騙取被害人錢財?shù)男袨闃嫵稍p騙罪。申先生稱,警方向其透露,在過去四年內(nèi),尹某某曾與6名男子交往,并以假懷孕、假自殺等方式索要錢財。根據(jù)判決書,2021年以來,尹某某至少接觸了6名男子。除懷孕報告外,尹某某還以租房、支付貨款、流產(chǎn)、為父母辦理取保候審、找律師等理由向男方索要錢財。證人證言顯示,尹某某總共找人做了6次假懷孕檢查單。
11月17日,該案在湖北隨州市曾都區(qū)法院一審開庭。申先生稱,庭審中尹某某表示“不需要諒解,也不會退贓”。
隨州市曾都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尹某某通過戀愛與婚禮獲取財物,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陀^上尹某某隱瞞已婚事實,虛構單身身份與被害人建立戀愛關系,通過購買假懷孕單、雇請假父母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騙取巨額財物,其行為符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財物”的犯罪要件,構成詐騙罪。
至于尹某某是否構成重婚、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法院認為,重婚罪應當以真實結婚為主觀要件,對于以結婚為手段進行詐騙活動的,僅形式上結婚,并不具有真實的依法產(chǎn)生夫妻權利義務的目的,此種情況屬于詐騙行為本身。因此,上述實施重婚、偽造的行為均是詐騙的手段和方式,故被告人尹某某的犯罪行為按詐騙一罪處理。
申先生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尹某某重婚是事實,尹某某也認重婚罪,但法院最終僅以詐騙罪定罪量刑。他認為,尹某某既未退贓,也不認罪,缺乏坦白和悔罪表現(xiàn),應該重判。“四年六個月的刑期偏輕”,目前他正考慮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
申先生的母親說,家里為二人婚事花費了約40萬元,包括結婚籌備及宴席等。即便加上尹某某歸還的部分和判賠追繳的金額,仍有20多萬元的損失。她認為,這些錢應該由尹某某、其假父母和假哥哥四人承擔,“少一個人,這個婚就結不成”。
11月8日,劉曉月收到南京市鼓樓區(qū)檢察院不提起抗訴的答復,心情復雜。上個月,南京市鼓樓區(qū)法院判決她的前夫陳達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2011年4月,劉曉月和陳達領證結婚
2025-11-10 11:41:31女子回應前夫偽造公章假離婚后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