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團伙長期組織“槍手”跨十余省市替考,涉案金額逾千萬元。廣東省江門市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后,百余名作弊考生入職后被全部開除,全鏈條犯罪人員均受到法律嚴懲。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披露了詳情。
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張某潔、陸某強、李某共謀組織考試作弊,組建了一個由數(shù)十名高學歷人員組成的替考“團隊”。該團隊通過張某等人介紹,或在互聯(lián)網(wǎng)投放廣告、設置關(guān)鍵詞等推廣引流,或通過QQ群、微信群等招攬參加國家考試的馮某偉、王某等數(shù)十名考生,提供線上報名指導、制作虛假證件、線下替考等“一條龍”替考服務。
張某潔等人根據(jù)考生性別、面容特征和報考考試種類,從“團隊”中選擇面容相似、專業(yè)對口的“槍手”替考,再安排技術(shù)人員通過計算機合成兼具考生和“槍手”面部特征的照片,用于線上報考和制作虛假身份證件。這些“槍手”持假準考證和身份證混入全國十余省市的考場,利用考試組織部門身份驗核漏洞,代替考生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等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89次。
張某潔等人累計收取替考費用逾千萬元。百余名考生通過作弊手段入職黨委、政府、公安、農(nóng)村基層組織等部門。案發(fā)后,人民法院通報以作弊手段獲取公職的王某等人所在單位,要求嚴肅處理,相關(guān)人員均被開除公職。
鶴山市人民法院一審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分別判處主犯張某潔、陸某強、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五年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至七十萬元不等;其他被告人則因組織考試作弊罪、偽造、變造身份證件罪被判刑。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訴。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個團伙長期組織“槍手”跨十余省市替考,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廣東省江門市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百余名作弊考生入職后被全部開除,全鏈條犯罪人員均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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