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陶光坤的犯罪事實基本查清后,2024年年初,公安部將他列為部級“釘子”逃犯,與境外執(zhí)法部門進行了聯(lián)系。2025年1月27日,陶光坤被緝拿歸案,并移交給中國警方。陶光坤供述,2018年通過別人介紹認識了境外毒販“蒼鷹”,開始合伙販毒。在他父親陶升進被抓后,“蒼鷹”讓他繼續(xù)找人販毒。剛開始他不從,“蒼鷹”就采取了強迫手段,他便聯(lián)系了發(fā)小張智隆。后來張智隆又被抓了,為了保命,他只能聯(lián)系妹妹和妹夫。妹妹和妹夫被抓后,陶光坤的處境進一步惡化。在這次被抓前,他還找了一個朋友和之前的一個情婦幫他販毒,后來也均被抓獲。在他實在找不到代理后,“蒼鷹”認為他失去了利用價值,就派人將他送到了境外的警察局。

警方最終查實,陶光坤自2018年起,在境外遙控指揮5個販毒團伙,涉及82人,走私販賣毒品200多公斤,已將他移交檢察機關(guān)審查起訴。而毒販 “蒼鷹” 的真實身份已被警方查清,專項工作組正全力展開跨境追查。
此案中,警方抓捕陶光坤用了7年時間,難點在于他藏身境外,國內(nèi)警方無法直接行使執(zhí)法權(quán)。此外,陶光坤有反偵查能力,經(jīng)常指揮“人貨分離”的行動,給偵查取證帶來障礙。因此,搜集證據(jù)證實其犯罪過程需要更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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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07:30:21販毒8kg毒販因檢舉禁毒大隊長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