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陽“七旬夫婦被鄰居殺害案”在11月27日迎來一審開庭。庭審結束后,案件將擇期宣判。檢方意見認為,被告人在作案時屬于“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遇害者家屬態(tài)度堅決:精神疾病不能成為“免死金牌”,兇手應當依法受到最嚴厲的追究。
家屬:父母死得太慘,“精神病”不是擋箭牌
遇害夫婦的女兒在庭審外情緒幾度失控,她說自己從前一天晚上起幾乎沒合眼,心里只有一個信念——一定要替父母討回公道。
她回憶案發(fā)經(jīng)過時,幾度哽咽:“我父親是在外面被撲倒在地,兇手跨在他身上活活掐死。母親在回家的路上被從背后捂住嘴巴,再被殘忍殺害。地上一灘都是我母親的血,那畫面我這一輩子都忘不掉?!?/p>
家屬強調(diào),兇手此前從未吃藥,也沒有精神病史?!?月9日下午他還在市里買彩票,正常得不能再正常。5月10日早上就對我父母下了毒手。他心里清楚得很,不存在什么意識混亂?!?/p>
作為多年鄰居,家屬稱兩家?guī)缀跆焯煲娒妫瑥奈匆娺^兇手有精神異常:“他說‘精神病’,我們絕對不認。我們只希望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p>

“七旬夫婦被鄰居殺害案"將擇期宣判,精神病犯罪如何量刑?律師解讀
精神病犯罪,法院究竟如何判斷?律師給出關鍵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