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被60歲男友殺害案 二審開庭引發(fā)關注!廣東一名女教師文某艷遭同居11年的男友吳某升殺害,案件于2024年8月發(fā)生。文某艷拒絕了吳某升在野外發(fā)生關系的要求后,被其用斧頭砍殺。這起悲劇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

被害人的女兒陳女士在接受采訪時哽咽地說:“現(xiàn)在過了一年多了,我一直不敢想,也不敢面對,我媽在我心目當中都是最好的,我都不敢想象她被人殺害的樣子。”

2012年底,喪偶的文某艷通過親戚介紹認識了比自己大10歲的吳某升,并決定共同生活。此后11年間,兩人以夫妻名義在廣東陸豐市甲子鎮(zhèn)同居,周圍鄰居認為他們是事實婚姻。然而,這段關系內部卻充滿暴力陰影。

吳某升此前曾因暴力行為導致兩段感情破裂。與文某艷同居后,他逐漸不再工作,依靠文某艷的微薄工資生活。文某艷的兒子陳先生回憶,幾年前回家時,曾看到母親哭著跑上樓,手臂和臉頰都淤青腫脹。案發(fā)前四個月,吳某升再次對文某艷實施家暴,追打她出門。

2024年8月16日,文某艷正式提出分手,打算回到兒女家中生活。吳某升要求她在外面發(fā)生一次性關系才同意讓她離開。當天下午1點左右,兩人騎摩托車來到陸豐市麒麟山。到達一處空地后,吳某升拿出斧頭威脅文某艷。文某艷拒絕后,吳某升用斧頭多次砍擊她的頭部,致其死亡。

案發(fā)后,吳某升逃離現(xiàn)場,將衣物和斧頭扔到路邊草叢中。他還兩次裝作不知情,誤導尋找方向,甚至暗示“她可能跟別人跑了”。8月17日凌晨,文某艷的遺體在山上墓地附近被找到。
2025年4月21日,該案一審在陸豐市看守所第一審判法庭開庭。汕尾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吳某升提起公訴。庭審中,警方鑒定意見書顯示,吳某升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同年6月,一審宣判吳某升死刑,但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從而引發(fā)了11月27日的二審開庭。
這起案件在網絡上引發(fā)廣泛討論,許多網友對吳某升的殘忍行為表示憤慨。一些法律博主借此案提醒公眾,在親密關系中出現(xiàn)控制欲和經濟依賴過強的情況時應提高警惕。文某艷的子女們至今無法從母親慘死的陰影中走出,他們希望法律能給予兇手應有的懲罰,讓母親得以安息。
6月30日,荔枝新聞從“6旬男子殺害教師女友案”被害人家屬處獲悉,被告人吳某升就死刑判決提起上訴。2024年8月16日,時年60歲的吳某升殺害了與其同居約11年的文某艷
2025-07-02 19:41:44被男友殺害女教師母親至今仍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