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火災地宏福苑居民發(fā)聲 安全監(jiān)管亟待加強!下午兩點五十一分,大埔宏福苑一棟臨海樓宇的外墻棚架突然躥出火苗。十分鐘內,火勢升至三級;三十四分鐘后,四級;當晚六點二十二分,五級火警——香港最高級別的火災響應。風助火勢,濃煙翻滾數(shù)公里,爆炸聲此起彼伏。14條生命就此終結,其中包括一名37歲的消防員。

這場火災不僅是天災,更是人禍。宏福苑樓齡已達42年,是1983年首批“居者有其屋”計劃之一。事發(fā)時,整座屋苑正進行外墻維修,竹棚架與綠色工程網密布。居民反映,消防警鈴未響,疏散靠喇叭喊話;目擊者稱維修人員曾在現(xiàn)場吸煙。截至當晚,高層火勢仍未撲滅,消防員因高度受限,只能從低層噴水。

香港的“居屋”政策始于1970年代,初衷是讓中產家庭以折扣價置業(yè)。四十多年來,它承載了數(shù)十萬家庭的安居夢。如今,像宏福苑這樣樓齡超過40年的居屋屋苑,全港至少有數(shù)十個。它們曾是時代的標桿,如今卻成了安全的盲區(qū)。這些屋苑居民年齡中位數(shù)普遍超過58歲,行動不便者眾多,一旦遇險,逃生極為困難。

火災暴露出維修工程監(jiān)管的系統(tǒng)性失守。2025年10月,中環(huán)華懋大廈同樣因外墻棚架起火引發(fā)三級火警,原因極可能也是工人吸煙或高溫作業(yè)引燃可燃物。兩起事件間隔不足月余,共性清晰:非阻燃棚網、雜物堆積、施工火源管控缺失。雖然法律要求維修工程須報備、材料應防火,但執(zhí)行層面卻屢屢打折扣。房委會雖有“強制驗樓”與“樓宇更新大行動”,但維修資金分攤機制復雜,責任模糊,導致安全隱患長期積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