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山東入室搶嬰案有了最新進展。受害人姜甲儒的代理律師李圣透露,已收到兩名被告人曾某孩和袁某貴的刑事上訴狀。曾某孩認為一審判決量刑過重,要求發(fā)回重審;袁某貴則認為自己不構成拐賣兒童罪,要求改判。
2006年,8個月大的姜甲儒在山東泰安家中被人搶走,母親喬守芬自此開始了長達17年的尋子之路。2024年1月,她終于找到了兒子并成功認親。同年4月2日,姜甲儒被拐賣一案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經(jīng)過近9個小時的庭審,案件未當庭宣判。四名被告人中有兩名拒不認罪,其中包括姜甲儒奶奶的同村鄰居袁某某,另外兩名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
9月19日,該案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曾某孩作為主犯,因情節(jié)特別嚴重且認罪悔罪態(tài)度差,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呂某東和王某勇被判處無期徒刑;袁某貴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法院還支持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的人民幣20萬元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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