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河北一家五口遇害案在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被害人家屬李先生當天下午1時許走出法院,表示未當庭宣判。
上午8時30分許,李先生與代理律師進入法院。庭審結束后,李先生穿著印有5位家人照片的白色T恤從法院走出。他在法庭上見到了被告人,并詢問了作案動機。此次庭審,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據(jù)遇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透露,被告在庭上認罪認罰。
今年6月,河北隆堯發(fā)生一起刑事案件。村民李先生的父母、愛人及兩個兒子共5人同日被害,案件被告人是李家斜對門的鄰居。案發(fā)時,李先生的父母50余歲,兩個兒子分別為10歲和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