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重慶警方是否有權管轄此案?根據《刑事訴訟法》,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或結果發(fā)生地公安機關管轄。沈伯洋通過互聯網在“黑熊學院”平臺發(fā)布分裂言論,內容傳播至大陸,造成危害國家統一的實際后果,因此大陸多地包括重慶均可視為“犯罪結果地”。加之群眾舉報線索集中,屬地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完全符合程序規(guī)定。
此案的推進,也揭示了大陸對境外“臺獨”分子的司法策略正在升級。立案只是第一步,后續(xù)可能依法發(fā)布通緝令,并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fā)布“紅色通報”,在全球范圍內追捕。盡管兩岸無司法互助協議,但若沈伯洋前往與中國有引渡條約的國家,仍可能被拘捕并遣返。更重要的是,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前述司法意見,對其適用“缺席審判”已具備條件。只要證據充分,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法院可依法在被告人不到庭的情況下開庭審理、作出判決,甚至沒收其在大陸的違法所得。
這一系列法律動作,釋放出清晰信號:大陸對“臺獨”頑固分子的懲治,正從行政制裁邁向刑事追責。過去,列入制裁清單意味著限制入境、凍結資產;如今,立案偵查意味著可能面臨終身追訴、全球通緝與缺席定罪。沈伯洋雖公開表示“沒在怕”,但已被曝向臺當局咨詢如何避免引渡,足見其內心并非全然無懼。
長遠來看,此案或成標志性判例。它不僅檢驗大陸司法體系對境外政治犯罪的執(zhí)行力,更將影響島內“臺獨”勢力的心理防線。當分裂言行不再只是政治口號,而可能轉化為刑事案底與全球通緝令時,那些躲在“學術”“教育”外衣下的“臺獨”操盤手,或將重新衡量代價。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八個字,正從警示變?yōu)楝F實。
公安機關懸賞征集臺灣網紅溫子渝、陳柏源違法犯罪線索11月13日,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發(fā)布懸賞通告,征集臺灣網紅溫子渝(網名“八炯”)、陳柏源(網名“閩南狼”)違法犯罪線索。
2025-11-13 09:21:14公安機關懸賞征集兩名臺灣網紅違法犯罪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