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邵陽市人大發(fā)布了任免和決定任命名單,其中寧某某被免去了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及審判員的職務(wù)。
此前,廣西桂林市民何擁軍曾多次舉報寧某某。2023年,何擁軍因不服一起民事糾紛案的一審判決結(jié)果提起上訴,時任二審主審法官的寧某某約見他,并索要4萬元承諾改判。然而,案件最終未能改判。何擁軍隨后實名向巡視組舉報寧某某索賄。
10月29日,記者嘗試多次撥打邵陽中院紀檢部門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同一天,被免職的寧某某表示,最初他認為案件有發(fā)回重審的理由,出于善意進行了表態(tài)。何擁軍則提出將錢放在他這里打點關(guān)系,寧某某未能經(jīng)受住誘惑。目前,邵陽市人大根據(jù)紀檢部門的初步結(jié)論已對他進行了免職處理,他表示愿意接受處罰。
8月6日,廣西防城港奔馳“亮證姐”侯某某因事件被行拘5日。警方公開的文書對侯某某的姓名隱私進行了保護,但引用了另一當事人李先生的全名,引起了關(guān)注
2025-08-08 09:47:37平頭哥回應(yīng)被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