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父母索要18萬彩禮遭拒 親情與金錢的糾葛!近日,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qū)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彩禮保管合同糾紛案引發(fā)社會廣泛關(guān)注。原告是剛生完孩子不久的年輕母親小張,被告則是她的親生父母。小張因婚后生活困難多次向父母討要結(jié)婚時男方家庭支付的18萬元彩禮,在急需用錢甚至住院生產(chǎn)時也遭拒絕,最終無奈將父母告上法庭。
案件回溯到2020年6月,經(jīng)媒人介紹,小張與小林定親,按照當?shù)亓曀?,小林親屬向小張父母支付了18萬元聘金。同年8月17日,小張與小林在民政局辦理結(jié)婚登記手續(xù),并很快生育了一個女兒。然而,婚后小林家庭經(jīng)濟條件并不寬裕,為補貼生活支出,小張多次向父母提出返還聘金的要求,卻均被拒絕。
矛盾在2020年8月23日前后全面爆發(fā)——小張因急需用錢向父母討要彩禮時與父母發(fā)生激烈糾紛。小張父母認為這筆錢是男方家庭贈送給女方父母的,歸女方父母所有,雙方不存在保管關(guān)系,女兒無權(quán)要求返還。父母還解釋稱,原本計劃為女兒舉辦婚宴并置辦嫁妝,也打算返還部分禮金給男方,但因男方未再商定婚宴日期導致此事擱置。小張父母提到,女兒在索要彩禮過程中曾出現(xiàn)辱罵甚至損毀家中財物的行為,他們?yōu)榇诉€報過警。而小張則堅持認為,這筆錢本應用于自己的小家庭,特別是在自己生育急需用錢時,父母仍不愿返還,實在令人心寒。
小張父母在法庭上強調(diào),依據(jù)傳統(tǒng)習俗,聘禮是男方家庭支付給女方家庭并由女方父母支配的錢物,并非給予女方個人。他們認為這筆錢是男方家庭贈送給女方父母的,歸女方父母所有,女兒小張無權(quán)要求返還。而小張則主張,這筆錢本應用于自己的婚后生活,特別是在生育急需用錢時,父母理應返還部分彩禮。雙方各執(zhí)一詞,親情與金錢的矛盾在法庭上徹底公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