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法院發(fā)布了“泰國孕婦墜崖”離婚案一審情況的通報。法院于2023年9月7日立案受理原告王某與被告俞某某的離婚糾紛。因被告俞某某在國外服刑,法院依法通過涉外送達方式向其送達應訴材料及開庭傳票。
2025年9月26日,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原告王某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被告俞某某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被告俞某某通過在線視頻方式參與庭審。經審理,法院于2025年10月10日判決準予王某與俞某某離婚,并判令俞某某給付王某離婚損害賠償50萬元。
據此前報道,2019年6月,王暖暖和丈夫俞某冬在泰國旅行期間,被其推下懸崖,幸免于難。俞某冬在一審中被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為有期徒刑十年,最終三審判處有期徒刑33年零4個月。刑事案件結束后,王暖暖于2023年9月向南京市秦淮區(qū)法院提起離婚民事訴訟。由于俞某冬在泰國服刑,此案被稱為“國內首例被告在國外服刑的離婚案”。
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法院今天(10月10日)發(fā)布通報稱:秦淮區(qū)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7日立案受理原告王某與被告俞某某離婚糾紛一案。
2025-10-10 15:34:27“孕婦泰國墜崖案”一審宣判:準予離婚10月10日,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法院發(fā)布通報,泰國孕婦墜崖案受害人離婚案宣判,依法判決準予王暖暖與俞某某離婚。法院于2023年9月7日立案受理原告王某與被告俞某某的離婚糾紛案
2025-10-10 15:23:49泰國孕婦墜崖案受害人離婚案宣判